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 (景应急罚决【2022】12-2号)
- 来源 :景洪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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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3-05-06 11:24
李阳 身份证号:511121198****93296
2022年5月2日上午08时20分,在景洪市雅居乐三期9-2幢一楼发生一起高坠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84.0364万元。事故调查组认定,该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你作为成都盈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未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导致该事故发生。
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你作出处罚款人民币叁万零叁佰陆拾肆元整(¥30364.00元)的行政处罚。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景洪市财政局,账号:134008858459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双版纳州分行营业部,到期不缴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因无法直接送达,通过邮寄送达至今未有异议和确认,本机关现依法向你公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景应急罚决[2022]12-2号)。你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果你不服从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者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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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