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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水务局关于对违法违规生产建设项目进行批评的通报

  • 来源 :景洪市水务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3-04-27 15:3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问题分类和责任追究标准的通知》(办水保函〔2020〕564号)等法律法规要求,“未按要求完成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问题性质严重,追责方式为通报批评。”

现对违反以上法律法规的生产建设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请各生产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提高认识,依法依规履行法定义务,停止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管住人为水土流失。

通报批评名单:

一、景洪市允景洪街道办事处曼景兰社区居民委员会(西双版纳普洱茶博园项目)

二、景洪市景哈乡景哈村委会回坡山石场(景洪市景哈乡回坡山石场普通建筑用石灰岩矿年产30万吨建设项目)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