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确定532801011004GB00046号地块用地性质及规划控制指标的论证会论证意见的公示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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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3-04-20 10:10
市自然资源局收到《景洪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确定532801011004GB00046号地块用地性质及规划控制指标的请示》。经核实,申请的532801011004GB00046号地块位于景洪市勐罕镇曼法村民委员会曼燕村民小组范围内,用地面积为5790.87平方米,申请的用地不在城市开发边界内,不在已批复实施的控规内,没有相对应的用地性质及规划控制指标,属于单独选址项目。
市土地储备中心提出,充分利用土地,本着节约集约合理规划布局开发利用的原则,现申请确定该宗地用地性质及规划控制指标。根据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程序景洪市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4月20日组织专家召开论证会,现将专家组论证的规划控制指标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起7个工作日,即2023年4月20日—2023年4月27日,凡是对景洪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确定532801011004GB00046号用地性质及规划控制指标论证意见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景洪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接待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8:00
联系电话 0691-2134138、 0691-2136213
附件:论证意见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20日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确定532801011004GB00046号地块用地性质及规划控制指标的论证会论证意见
2023年4月20日市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召开关于景洪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确定532801011004GB00046号用地性质及规划控制指标的请示的论证会。经专家组无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论证意见:将532801011004GB00046号宗地,面积5790.87平方米,地用地性质确定为科研用地,规划控制指标确定为容积率R≤1.2,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高度≤24米(且满足民航限高要求),机动车停车位和非机动车停车位按1个/200㎡执行
专家组成员:段从胜、曾远华、张跃胜、叶明辉、邹明生
专家组组长:段从胜
2023年4月20日
汇总表
区位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