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昆明官渡农村合作银行吴井支行)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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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3-04-04 16:37
编号:景不动产(ZFGG)2023-0071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他项权证号: 00042971 |
抵押权人:昆明官渡农村合作银行吴井支行 抵押人:云南拓普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景洪市滨江公园北侧防洪大堤外6幢 |
依据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昆执字第248-25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15)昆执字第248号之二、(2015)昆执字第249号之一、(2015)昆执字第250号之一、(2015)昆执字第251号之一执行裁定书 |
公告单位: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