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涉及亚洲象国家公园情况公示
- 来源 :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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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3-03-31 15:53
景洪市涉及亚洲象国家公园情况公示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7〕55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42号)等文件精神,2021年底,西双版纳州配合省林草局启动了亚洲象国家公园创建工作,2022年8月2日,亚洲象国家公园范围通过国家评审;2022年底,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和永久基本农田的政策规定,为进一步妥善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结合“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再次优化了亚洲象国家公园范围。
根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印发的《亚洲象国家公园矛盾冲突处置工作专题会议纪要》,现对景洪市涉及亚洲象国家公园范围及现有矛盾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采用来信、来电或来访的方式,提出建议或反映问题。
一、公示时间:2023年3月30日—4月3日。
二、联系单位、电话、电子邮箱:
联系单位: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电话:0691—2293933
电子邮箱:603834127@qq.com
三、亚洲象国家公园范围及现有矛盾情况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2023年2月正式上报国务院的国家公园范围,景洪市涉及亚洲象国家公园情况如下:
云南省拟建亚洲象国家公园总面积930.44万亩,其中,景洪市涉及亚洲象国家公园面积为421.33万亩,占总面积的45.28%;按功能区划分,核心保护区为132.17万亩,占31.37%;一般控制区289.16万亩,占68.63%。涉及生态红线面积为367.47万亩,占景洪市涉及总面积的87.22%。经核实,景洪市亚洲象国家公园范围涉及8个乡(镇),34个村委会;其中,涉及社区人口分布的共18个村委会,45个村小组,2163户,8922人。国家公园设立后,农田、园地的正常生产生活不受影响,景区景点纳入相关规划,依法依规开展建设和经营活动。人工商品用材林通过协议保护,建立共管机制共建共享。
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