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公安局关于被害人被骗资金返还的公示-85
- 来源 :景洪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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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3-03-28 11:40
景洪市公安局旅游度假区派出所侦办的(电诈)玉溜叫被骗案,被害人玉溜叫被骗的15000元人民币被转入嫌疑账户6228XXXXXXXXXXX4918(开户名:马学涛,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师宗县支行,一级), 2022年02月24日12时32分49秒一级账户6228XXXXXXXXXXX4918向账户 6217853200017557966(开户名:翁瑞文,开户行:中国银行重庆鱼复支行,二级)转入112956元人民币,其中被害人资金为:10160.51元人民币。
该账户6217XXXXXXXXXXX7966(开户名:翁瑞文,开户行:中国银行重庆鱼复支行)于2022年09月07日被景洪市公安局冻结113557.31元人民币,通过资金返还比例计算方法计算出可返还资金为10160.51元(壹万零壹佰陆拾伍角壹分)元人民币。
现将该案资金返还情况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30日。对公告有异议的,需要异议人提出异议证明材料,交至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清泉路12号景洪市公安局反诈中心。公告期限结束后,对公告结果无异议的,按照公告比例将冻结资金返还被害人。
公告时间:2023年03月27日
监督机关:景洪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
联系电话:0691-2168013
景洪市公安局
2023年0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