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公安局关于被害人被骗资金返还的公示-61
- 来源 :景洪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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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3-03-28 10:05
景洪市公安局南路派出所侦办的李小涓被诈骗案,被害人李小涓被骗的 121200元人民币被转入嫌疑账户6228480238681828071(开户名:杜丹,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扶风县杏林支行,一级账户)之中,其中被害人资金为17600.39元(大写:壹万柒仟陆佰元叁角玖分)人民币。
该账户6228480238681828071(开户名:杜丹,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扶风县杏林支行,一级账户)于2022年11月13日被景洪市公安局冻结23236.01元人民币,通过资金返还比例计算方法计算出可返还资金为17600.39元(大写:壹万柒仟陆佰元叁角玖分)人民币。
现将该案资金返还情况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30日。对公告有异议的,需要异议人提出异议证明材料,交至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清泉路12号景洪市公安局反诈中心。公告期限结束后,对公告结果无异议的,按照公告比例将冻结资金返还被害人。
公告时间:2023年03月27日
监督机关:景洪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
联系电话:0691-2168013
景洪市公安局
2023年0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