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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征询调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管理的意见的公告

  • 作者 :叶兵
  • 来源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3-03-24 16:56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云南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管理规定》(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09年第22号公告)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景洪市实际,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整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管理规定,现将初步调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管理的通知向景洪市公示。

征求意见时间为7天,自2023324日至2023330日,征求意见期内如对上述通知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形式向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馈。

联系人及电话:叶兵  0691-2149954。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管理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