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连虎、杨廷芝、李玉林)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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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3-03-21 11:59
编号:景不动产 (YS)2023-0049号
本人(单位)连虎、杨廷芝、李玉林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景洪西路33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证号为:云(2019)景洪市不动产证明第0003293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他项权证作废。
如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勐泐大道与榕林路交会口便民服务中心/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691-2122012
特此声明
声明人:连虎、杨廷芝、李玉林
日期:2023年0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