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西双版纳汇智人和人力资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批复
- 来源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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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3-03-20 16:38
西双版纳汇智人和人力资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递交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住所变更的申请材料已收悉。经审查,资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以及《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同意你单位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住所由“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允景洪街道勐泐大道68号辉煌都畅四楼东面(496)房间”变更为“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勐养路2号”。
请你单位要严格按照《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依法经营劳务派遣经营业务,进一步加强内部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创新服务就业的能力,主动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督管理等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