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景洪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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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3-03-10 17:37
编号:景不动产(ZFGG)2023-0041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不动产登记证明:云(2018)景洪市不动产证明第0001229号 |
抵押权人:景洪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抵押人: 邹晓锋 |
土地/房屋 |
532801007015GB00001F00060001 |
景洪市江北景亮路4号凯莱御品江山6幢1单元101号 |
据云南省景洪市人民法院(2022)云2801执恢21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云2801执恢216号执行裁定书 |
公告单位: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