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张春艳、冯士杰)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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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2-12-02 15:42
编号:景不动产(ZFGG)2022-0159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不动产权证书号:云(2018)景洪市不动产权第0007781号 |
张春艳 冯士杰 |
房屋/土地 |
532801006004GB00007F00200004 |
西双版纳景洪万达国际度假区万景大道5号大宅20幢104号 |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2021)内0702执263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内0702执2634号之四十九、五十执行裁定书 |
公告单位: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