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弄枫街道一违法建筑被依法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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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5-03-10 14:58

3月6日,景洪市曼弄枫街道江河社区一处违法建筑被依法拆除。
据了解,今年1月,曼弄枫街道综合执法队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江河社区居民罗某某擅自在社区内建设永久性建筑。经调查,罗某某在开工建设前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盖永久性建筑,建筑面积254平方米,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曼弄枫街道综合执法队于1月8日向当事人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月18日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内自行拆除上述擅自建盖的永久性建筑物,但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拆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七条、《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经报请中国足球彩票批准同意,3月6日曼弄枫街道综合执法队依法对该违法建筑组织强制拆除,并于当天拆除完毕。景洪市曼弄枫街道综合执法队队员雷鹏表示,将继续加大对辖区内违法建筑的巡查力度,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拆除一起。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建设房屋要依法依规,合法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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