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工作简报(第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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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0-11-25 12:00
督促检查全市实施政府四项制度和
“两个25项”重要工作情况
(一)
于2010年10月12日至11月5日,按照市人民政府领导指示,由市人民政府督查室牵头,由市监察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法制办、市电子政务中心等部门人员组成督查组,分两组对市外办、经济局、市教育局、市民宗局、市发改局、市民政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信访局、北片区管委会等部门实施政府四项制度和“两个25项”重要工作目标倒逼管理和一线工作法情况进行了实地督促检查。
本次督查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和实地查看的方式进行,通过检查大多数部门都按照要求成立了领导机构,制定了实施方案,能按照政府的要求实施一是在法治政府四项制度的实施上,财政、国土、发改等牵头部门都制定了实施方案;在责任政府四项制度建设上,如在听证制度的实施上,市建设局、发改局、国土局、市公安局等4个部门按要求实施了听证,在重要事项公示上,市规划局、市卫生局等部门完成情况较好。在重点工作通报方面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旅游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完成了目标任务。
在检查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部分单位对四项制度认识不足,措施落实不到位,听证、公示、通报的数量不足,痕迹资料管理不够完善, 一线工作法没有工作记录。通过检查,共查出问题41条,提出整改意见4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