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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来源 :景洪市财政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5-01-13 09: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公布景洪市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景洪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景洪市坝吉路1号,邮编:666100电话:0691-2152314,电子邮箱:jhsczjbgs@163.com )

一、总体情况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落实,切实转变政府的行政职能,积极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作用,确保2024年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及时规范同时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4年以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536条。其中主要有财政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273条,占总数的51%;新闻资讯103条,占总数的19.2%;公告公示64条,占总数的11.9 %;国有企业信息公开12条,占总数的2.2%;减税降费信息公开23条,占总数的4.3%;财政资金直达基层45条,占总数的8.4%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截至2024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年来,景洪市财政局在政府信息工作中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涉密的不公开、公开的不涉密的原则,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发布信息内容及时、合法、完整、准确,坚决杜绝因信息内容不当引发负面舆情。

(四)平台建设情况方面

主要通过景洪市政府门户网站对应的专栏进行公开,政府网站运行正常未开通其他媒体平台

(五)监督保障方面

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制度。各股室做好统筹安排,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间、工作质量和要求,依法及时公开相关内容。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和“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开内容进行发布审查,避免泄密事件发生。加大对各预算单位对本单位预决算信息在各自部门网站或景洪市政府门户进行统一公开监督,并对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进行考核,对预决算公开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公开责任主体整改,确保了公开的质量,保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效贯彻实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够强,部分栏目内容更新较为迟缓,信息滞后时有发生。二是公开内容存在错别字、敏感词信息。平台建设及监督检查力度还有待加强,被动接受上级检查的多,自觉进行自查和抽查的少。三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主动。部分栏目板块内容有待充实和完善;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和公开形式的多样性、便民性等都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对重点稿件、重点信息反复核校,确保发布的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加强政府网站人员队伍建设,强化对信息公开保密的监督检查,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信息进行系统深入的梳理和分类,加快信息更新速度,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连贯性。二是做好日常自检自查工作,落实监管职责,将自检自查工作常态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