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来源 :景洪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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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4-04-29 11:42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市公安局编制了《景洪市公安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局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做出更新、说明。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可以在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本局总值班室查阅(具体地址:景洪市清泉路12号)。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景洪市公安局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可参见本局编制的《景洪市公安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景洪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jhs.gov.cn/)上查阅《目录》或直接搜索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景洪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平台公开和单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此外,本局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警务信息公开栏、政府公报、报纸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局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
(一)受理申请的机构
本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本局总值班室;办公地址:景洪市清泉路12号;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联系电话:2168072;传真:2733110;邮政编码:666100。
(二)申请的受理
申请人向本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下载;本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申请人可以选择下述三种方式提出申请: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相应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政府网站申请。申请人进入中国足球彩票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点击此处跳转),在线填写《景洪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流水号及查询密码,以便查询办理情况。本局受理信息后将直接在网站上向申请人反馈信息,或者在相应网站公告栏目中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其它方式。
(三)申请的处理
本局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下列处理:
1、本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局掌握的政府信息,本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局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局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描述不明确的,则告知申请人做出更改、补充后,重新申请。
6、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本局根据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申请并通过纸张、磁盘、光盘等介质提供政府信息的,按照提供政府信息的件数收取检索费。检索、复制、邮寄等收费标准依据国家规定收取成本费。在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明确收费标准前,本局按照当地市场价格水平收取费用,并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
本局向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申请人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申请减免费用的,必须将相关证明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一并提供,经景洪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可以减免申请人应当支付的相关费用。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它组织认为本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局纪委监察室或指挥中心投诉,接受投诉的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监督电话:2168072;地址:景洪市清泉路12号;邮编:666100。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景洪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审 请 人 信 息 |
公 民 | 姓 名 | 工作单位 |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 | 邮政编码 |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名 称 | 组织机构代码 | ||||||||||||||||||
营业执照信息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人姓名 | |||||||||||||||||||
联系电话 | 传 真 | |||||||||||||||||||
邮政编码 | 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 | ||||||||||||||||||||
所 需 信 息 情 况 |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 |||||||||||||||||||
申请时间 | ||||||||||||||||||||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 | ||||||||||||||||||||
选填部分 | ||||||||||||||||||||
所需信息的用途 | ||||||||||||||||||||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申请。提供相关证明 □不申请 |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多选)□纸质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多选)□邮寄 □快递 □传真 □电子邮件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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