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景洪市委办公室关于市委五届九次全会主要任务立项督办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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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6-04-28 05:47
景办通〔2016〕33号
中共景洪市委办公室
关于市委五届九次全会主要任务立项督办的通知
各乡镇、农场、度假区(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室,各人民团体:
为确保市委五届九次全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扎实抓好“十三五”开局之年工作,经市委领导同意,决定对市委五届九次全会确定的主要任务进行立项督办。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对所承办任务事项进行认真研究,细化具体措施,明确年度目标任务、认真抓好落实。
二、各责任单位和协办单位要明确责任分工,统筹全盘工作,各协办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能职责全力配合开展工作,确保形成工作合力,高质量完成市委五届九次全会确定的各项任务。市委督察室将适时对各责任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责任单位要及时收集、总结本部门所承担的工作进展情况,并于7月5日前和12月31日前分两次报市委督查室(含电子版),报送材料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市检查考评办要将各责任单位的落实进展情况纳入2016年度全市综合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加大对督办事项的跟踪问效和督促检查。对措施不力、工作推诿、进展缓慢的,市委将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或启动问责,并作为单位综合考评等级评定的主要依据之一。
中共景洪市委办公室
2016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