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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足球彩票关于贯彻落实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

  • 来源 :中国足球彩票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17-09-21 09:24

景政发〔2017〕3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度假区管委会,市直各办、局:

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困难群体,是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重点人群,需要格外关心、关注。目前,中国足球彩票有3.4万残疾人(残疾人口占总人口的6.46%),涉及全市近五分之一家庭,是一个数量多、影响大、特别需要关心帮助的特殊社会群体。历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采取一系列扎实有效措施,推动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残疾人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日益改善。但必须看到,中国足球彩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还不够完善,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和小康实现程度与全市平均水平仍有不小差距。为加快推进我州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进一步推动残疾人事业与本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国发〔2015〕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91号)和《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西政发〔2017〕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中国足球彩票实际,现提出如下贯彻落实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州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以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为核心,以创新残疾人事业科学发展机制为支撑,以完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为重点,进一步强化落实残疾人就业保护政策,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进一步强化落实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政策,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能力;进一步强化落实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政策,提升残疾人服务水平和覆盖面;进一步加大社会帮扶力度,营造良好扶残助残氛围,促进残疾人实现全面发展,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的惠及全市残疾人,增强残疾人获得感。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普惠与特惠相结合。通过普惠性制度安排给予残疾人公平待遇,保障他们基本民生;通过特惠性制度安排给予残疾人特别扶助和优先保障。

2. 坚持兜底保障与促进就业增收相结合。突出政府责任,兜底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为残疾人发展创造基本条件;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为残疾人就业增收和融合发展创造更好环境。坚持政府扶持、社会帮扶与残疾人自立自强相结合。加大政府扶持力度、鼓励社会帮扶,进一步解决好残疾人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困难;促进残疾人增强自身发展能力,激励残疾人自强自立。

3. 坚持统筹兼顾与分类指导相结合。着眼于全市残疾人整体状况的改善,使残疾人小康进程与全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相协调、相适应,鼓励有能力、自强自立和经济发展较快的残疾人率先实现小康。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基本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残疾人享有更丰富、更全面的优惠政策,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帮助残疾人共享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现脱贫,实现“两不愁”(不愁吃,不愁穿)、“三保障”(住房、养老、医疗)。

二、加大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力度

(一)加大残疾人社会救助力度

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实行应保尽保,对纳入城乡低保的残疾人应视情况加大资金补助力度,所需资金由市级统筹低保资金解决;靠家庭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按照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享受低保待遇后生活仍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应给予临时救助。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人,逐步改善供养条件。对符合条件的精神障碍患者应当优先给予医疗救助。残疾人申请社会救助,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受理并提供相应便利条件。

(二)完善残疾人福利补贴制度

按照“自愿申请、公开透明、应补尽补”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两项制度,适时提高标准、扩大范围,提高补贴效能。在申报认定城乡低保对象时,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收入,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以同时享受其他临时救助政策。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将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纳入免费手术治疗、康复训练和辅助器具适配等服务范围。将残疾人出行纳入城市公共交通补贴范围,实现持证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落实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用电、水、燃气、有线电视等费用优惠和补贴政策。

(三)完善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政策

落实符合条件的贫困和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资助政策,对重度残疾人,省财政按照200元缴费档次标准逐年全额代缴养老保险费。除享受省级给予的缴费补贴外,州、县(市)财政再给予每人每年10元的缴费补贴。对年满55周岁未满60周岁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重度残疾人,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补助。但在未满60周岁前应按继续缴费,年满60周岁时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不再享受养老补助。完善重度残疾人医疗报销制度,逐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和医疗康复项目范围,鼓励残疾人个人参加有关商业保险。

(四)优先保障城乡残疾人基本住房

将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残疾人家庭纳入城镇基本住房保障制度范围。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残疾人家庭优先提供城镇保障性住房或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减免贫困残疾人家庭的保障性住房租金。因城市建设规划或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拆迁残疾人住房的,优先解决残疾人家庭住房困难,肢体残疾人可优先选择楼层。各地要将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纳入农村危房改造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和实施,并在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上对贫困残疾人家庭倾斜照顾,优先安排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的残疾人家庭实施改造,对无力建房的残疾人家庭,由各地纳入辖区兜底保障方案,筹措资金帮助建设基本安全住房。

三、大力支持残疾人多种形式就业增收

(一)依法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应当带头招录和安置残疾人就业,逐步建立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预留制度,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各地要督促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用人单位要严格依法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按照规定给予奖励。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联出台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文件)要求,待省、州制定出台后,中国足球彩票结合实际出台《景洪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

(二)实施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创业工程,多种形式实现就业增收

将残疾人就业工作纳入当地就业工作整体规划,统筹部署安排。完善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落实好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税费优惠政策,建立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专项资金。通过社会保险补贴、岗前培训补贴,鼓励用人单位吸纳更多残疾人就业。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应按照规定优先安排残疾人就业。对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的设施设备、无障碍改造等给予扶持,吸纳更多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辅助性就业。设立残疾人自主创业贷款担保金,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自主创业提供信贷和贴息支持。鼓励残疾人创办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并优先给予政策扶持,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拓宽残疾人家门口就业、居家就业和网上就业渠道,积极支持残疾人及其家庭开办农家店和网店。

(三)加大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力度

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12〕115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举全省之力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的意见(云发〔2015〕14号)》精神。在推进“挂包帮”“转走访”工作中,把农村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作为重点扶持对象,全面纳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机制和贫困监测体系。将农村贫困残疾人生活水平提高和数量减少纳入贫困县考核指标。加强培训工作,帮助扶贫对象家庭掌握更多的实用技术,确保残疾人贫困户户均有1人接受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落实好扶贫贷款贴息政策,充分发挥康复扶贫贷款贴息扶持贫困残疾人的作用。支持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发展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参与养殖、种植、设施农业等增收项目。组织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参与合作经济组织和产业化经营,保障残疾人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流转合法收益。确保贫困残疾人家庭至少参与1个增收项目、1个专业合作组织。开展“电商扶贫”,运用“互联网+”丰富残疾人扶贫模式,提升扶贫质量。充分开展各类社会助残活动,扶持残疾人脱贫。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对残疾人贫困户有针对性地优先实施产业扶持到户、安居建设到户、基础设施到户、基本公共服务到户、能力素质提升到户、金融支持到户等多措并举,确保残疾人如期实现精准脱贫。

(四)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和劳动保障监察

各级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为残疾人提供均等化全程就业服务,向残疾人免费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保障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都能得到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加大残疾人职业培训力度,落实实名制培训制度,切实增强培训针对性和实用性,提升残疾人就业能力。加强残疾人劳动保障监察,将按照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纳入各级劳动保障监察范围,作为巡视检查和年度劳动执法大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大监察执法工作力度;要严肃查处强迫残疾人劳动、不依法与残疾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纠正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歧视残疾人的行为,切实维护残疾人劳动保障权益。

四、着力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一)建立健全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

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建立残疾报告制度,推动卫生计生部门与残联信息共享。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逐步实现0-6岁残疾儿童免费得到手术,辅助器具适配和康复训练等服务。大力实施重点康复项目,为城乡贫困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提供免费的基本康复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基本型辅助器具配置给予补贴。到2020年,全市各级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与医疗机构普遍建立规范的双向转诊制度,实现分层级医疗、分阶段康复。加快推进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依托专业康复机构指导社区和家庭为残疾人实施康复训练,将残疾人社区医疗康复纳入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内容。

(二)不断提升残疾人受教育水平

到2020年,有需求的初、高中残疾人应届毕业生能分别进入高中或中职、大学或高职教育阶段学习。落实好特殊教育有关政策,在特殊教育学习阶段普遍开展学前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建立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确保每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以多种方式接受义务教育。要加大对贫困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上学支持力度,对普通高中残疾学生优先给予国家助学金资助;对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优先予以资助。建立完善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等补助政策。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加大对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承担特殊教育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普通学习教师的培训力度。完善特殊教育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市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安排用于支持残疾人接受职业教育。进一步完善景洪市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服务及管理运行机制,形成学校依法、依规、人性化的管理文化;落实每位学生的教育需求,特别是重度智障、多重障碍学生的教育需求,进一步改进教学方法;特殊教育向两头延伸,对学龄前儿童实施早期干预和学习准备期教育,对未满十八周岁的智障学生开展职前教育;有需求的初、高中残疾人应届生能分别进入高中或中职、大学或高职教育阶段学习。

(三)丰富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

加快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需求调查,提高残疾人文化精品的创作与供给,开展多种形式的残疾人文化活动。重点提升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规范竞技体育管理,改革创新残疾人运动员选拔、训练、比赛管理机制。扶持盲人读物、残疾人题材图书和音像制品出版。鼓励公共图书馆设立盲人阅览室,配备盲文图书、有声读物和阅听设备。鼓励电视台主要新闻栏目加配手语解说和字幕,积极推动政府网站逐步实现无障碍游览。全面实施“残疾人自强健身工程”,推广普及残疾人体育健身项目。建设1个残疾人体育健身示范点,培训一批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积极探索、不断创建适合残疾人的体育健身项目。公园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等公共场所向残疾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四)推进城乡无障碍环境建设

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住建部门应加大对新建、改建设施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的严格监管,加快推进公共场所和设施的无障碍改造,推进农村无障碍环境建设。要将残联纳入各级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各项工作。加快推进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建设的进程。完善信息无障碍标准体系,推进政务信息以无障碍方式发布、影像制品加配字幕。公共服务机构、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等要提供语音、文字提示、盲文、手语、视觉引导等无障碍服务,推动盲人阅览室建设。网络、电子信息和通信产品要方便残疾人使用,推动无障碍网站建设。落实国家聋人、盲人特定信息消费支持政策。

(五)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服务能力建设

按照“机构健全规范、队伍稳定实干、服务功能完善”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市、乡镇(街道、农场管委会)、村(社区、生产队)基层残疾人组织服务能力建设,加大残疾人干部队伍的培训力度,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市级残疾人综合服务机构,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加强乡镇(街道、农场管委会)、村(社区、生产队)等基层残疾人工作和服务力量,健全和稳定乡镇(街道、农场管委会)、村(社区、生产队)残疾人服务工作专职联络员队伍。

五、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扶残助残

(一)大力发展慈善事业

鼓励以服务残疾人为宗旨的各类公益慈善、福利组织健康发展,采取政府支持、公益创投、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在资金、场地、设备、管理、岗位购买、人员培训等方面给予扶持,引导和规范其健康发展。倡导社会力量兴办以残疾人为服务对象的公益性医疗、康复、特殊教育、托养照料、社会工作服务等机构和设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公众、社会组织通过捐款捐物、扶贫开发、助学助医助养等方式,为残疾人奉献爱心,提供慈善帮扶。各级相关慈善组织要将慈善助残纳入开展工作的重点内容,拓宽资金渠道,丰富活动内容,为广大困难残疾人提供慈善帮助。

(二)广泛开展志愿助残服务

将志愿助残工作纳入本地区精神文明建设和志愿服务整体规划,健全志愿助残工作机制,完善志愿者招募注册、服务对接、服务记录、组织管理、评价激励、权益维护等制度,全面实现志愿助残服务与残疾人个性要求对接。

(三)加快发展残疾人服务产业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快形成多元化残疾人服务供给模式,更好地满足残疾人特殊性、多样化、多层次需求。统筹规划残疾人服务业发展,大力发展各类为残疾人服务的中小企业,培育一批为残疾人服务的龙头企业。

(四)加大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力度

落实政府购买服务责任,以残疾人康复、托养、就业、法律服务和家庭无障碍改造等服务为重点,建立完善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指导性目录和体制机制,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逐步使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各级残联要认真履行购买主体职责,发挥市场机制调节作用,积极扶持培养社会组织,择优确定承接主体,完善退出机制,建立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体系,促进残疾人公共服务资源的优化配置。建立由购买主体、残疾人服务对象和第三方组成的综合评价机制,逐步扩大政府购买为残疾人服务的范围。到2020年,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购买残疾人事业领域服务制度。

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机制

(一)全面依法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

按照依法治市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进残疾人事业法制化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履行政府在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主导责任。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和法制宣传,充分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为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法律和制度保障。

(二)健全组织领导机制

各乡镇、街道、农场管委会要将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列为政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内容,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市、乡两级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好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职能,及时解决残疾人事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市、乡两级残联要进一步履行好“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发挥好党委和政府联系残疾人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主动参与残疾人事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完善职能,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提高服务能力。

(三)完善经费保障机制

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促进作用,加大福彩公益金对残疾人福利、慈善和体育事业的支持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对残疾人事业的捐赠。各级财政要按照支出责任,合理安排所需经费,并按照财政增长率标准逐年增加。

(四)加强宣传动员工作

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和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理念,在全社会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氛围。鼓励广大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积极参与和融入社会,与全市人民一道共创共享小康社会。

(五)强化工作落实和监督检查

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要求,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时间进度和重点任务分工积极开展工作。各乡镇、街道办、农场管委会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要加强对各相关责任部门的督促检查,确保意见要求落到实处。市政府将适时对各乡镇、街道办、农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落实本意见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景政发〔2017〕32号.doc

 

 

中国足球彩票    

2017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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