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球彩票关于印发景洪市打击非法推销健康产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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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2-07-10 12:00
景政办发〔2012〕58号
中国足球彩票关于印发景洪市打击
非法推销健康产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度假区管委会,市直各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景洪市打击非法推销健康产品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景洪市打击非法推销健康产品
专项行动方案
近年来,景洪市经常出现不法分子在不同场所聚众非法推销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健康产品,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为严厉打击非法推销健康产品(含非药品冒充药品)违法行为,全面推进景洪市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保障用药安全,维护公众身体健康,按照国务院关于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和卫生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9〕342号)精神,结合景洪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打击非法推销健康产品违法犯罪活动,使医药健康产品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
(一)严厉打击各种非法推销健康产品行为,对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作用。
(二)加大对健康产品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经营和使用行为,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三)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违法违规行为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探索建立完善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和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严厉打击非法推销健康产品的行为。重点打击以免费体检、义诊、健康讲座、赠药等形式非法推销食品(含保健食品)、消毒用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活动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打着医学科研的幌子误导和欺骗群众,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推销活动。
三、职责分工
(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健康产品的质量把关,建立景洪市健康产品档案,实行健康产品备案制度;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信息沟通和协调通报制度,开展有关键康产品常识的科普宣传;承担全市打击非法推销健康产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探索建立整顿规范健康产品市场,严厉查处非药品冒充药品,打击非法推销健康产品的长效管理机制。及时向新闻媒体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典型案例查处情况,加大曝光力度。负责控制餐饮服务场所的健康产品推销活动。
(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健康产品违法广告的查处,整治非法发布健康产品广告的行为。
(三)市公安局:负责健康产品经济诈骗案件的查处,加强与卫生、药监等部门的沟通协作,畅通举报渠道。
(四)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负责宣传报道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清理广播电视健康产品虚假宣传以及控制新剧院、市体育馆、文化宫等文体场所的健康产品推销活动。
(五)市商务和外事侨务局:负责控制集贸市场、农贸市场等场地的健康产品推销活动。
(六)市旅游局:负责控制宾馆、酒店等场所的健康产品推销活动。
(七)允景洪街道办事处:负责发动社区群众,形成社会监督,提供案源线索;做好社区健康产品科普宣传。
四、组织领导
成立景洪市打击非法推销健康产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培兰 副市长
副组长:张跃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蒋 卫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陈纪周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 伟 市商务和外事侨务局局长
杨双桥 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局长
桑 林 市旅游局局长
罗景城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张彦红 允景洪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周 甄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医疗器械市场
监督管理股股长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领导全市打击非法推销健康产品工作的有序开展,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监督各成员单位正确履行监管职责,紧密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并实施考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组织联合执法、综合协调、信息汇总、上报、交流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蒋卫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周甄同志兼任。
每个成员单位派出两名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
五、实施步骤和工作安排
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12年3—4月)为动员部署阶段。各部门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景洪市辖区内开展专项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和自查工作。2012年4月底以前,将组织机构建设情况、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上报景洪市打击非法推销健康产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2012年5月—2013年5月)为组织实施阶段。各单位要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确定的职责分工和工作部署,认真组织落实,开展自查自纠,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严肃查处非法推销健康产品活动,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各成员单位自5月开始,要及时将有关信息编发简报上报景洪市打击非法推销健康产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于每季度末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第三阶段(2013年6月)为总结检查阶段。自查和整改结束后,于2013年5月底前将本单位的工作总结(包括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案件查办、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上报景洪市打击非法推销健康产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开展打击非法推销健康产品专项行动,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现以人为本理念的具体体现,是规范医药健康产品市场的重大举措。各部门要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和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非法推销健康产品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部门主管领导要亲自挂帅,将打击非法推销健康产品专项行动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设立专项行动领导机构,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周密安排,运用法律、行政等手段,切实抓紧、抓细、抓出
(二)分工协作,明确专项行动责任。要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各部门各负其责,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要求,迅速开展打击非法推销健康产品专项行动。将打击非法推销健康产品专项行动作为当前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打击非法推销健康产品专项行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相互支持,主动配合,齐抓共管,加强联合执法。要加强工作中的联系、协调与配合,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和沟通制度、案件移送制度等。要加强专项行动工作机构之间的联系,沟通配合,形成强大的整治合力。
(三)突出重点,狠抓专项行动的落实。各部门要着力解决全市健康产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实现专项行动的目标。加大监督执法工作力度,严厉打击犯罪,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加强监督执法检查,特别要做好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的突击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依法严肃处理。要重点查处大案要案。对不认真做好案件查办工作和不及时报告情况的,将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五)标本兼治,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要按照整顿与建设并举,日常监督执法与开展专项行动相结合的原则,立足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制度建设。
(六)加强宣传工作,形成高压严打的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普及健康产品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引导群众正确选择健康产品。同时要加大曝光力度,及时将专项行动进展、重大案件查处情况等进行通报,震慑不法分子。要营造强大声势,动员全社会共同监督。
景洪市打击非法推销健康产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0691—2131959,传真:0691—2219179。各成员单位也要设立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受理制度,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监督健康产品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