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球彩票关于印发中国足球彩票专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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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7-09-30 03:38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度假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现将《中国足球彩票专家咨询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国足球彩票
2017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国足球彩票专家咨询委员会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完善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中的作用,全力建设 “六个景洪”(即绿色景洪、实力景洪、开放景洪、精品景洪、柔情景洪和幸福景洪),加快推动景洪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决定成立中国足球彩票专家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咨询委”)。为规范咨询委的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条 中国足球彩票(以下简称市政府)及其部门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原则上都应通过专家咨询论证,专家咨询论证所涉及的工作事务和活动,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专家,是指由市政府聘用参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咨询论证工作的,在某一领域、学科具有较深造诣,并在国内外享有较高知名度的专业技术带头人、学者。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咨询,是指涉及景洪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影响大、专业性强,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需经咨询委组织专家对事项草案的合法性、风险性、可行性和科学性进行征询、研讨、论证的一切活动。
第五条 咨询委是市政府直接领导的非常设组织机构,是为市政府重大决策提供咨询服务的智囊团。咨询委主任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委员由政府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担任。其主要任务是:
(一)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有长远性、全局性和战略性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市政府决策参考。
(二)对提交市政府重大决策的预案进行咨询评估和论证。
(三)对涉及社会稳定和民生的重大问题,以及市委、市政府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和进行咨询论证,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专题咨询任务。
第六条 专家咨询论证事项,由市长、副市长提议,并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然后由市政府授权咨询委组织专家开展咨询论证。市政府职能部门主管事项需要咨询委专家咨询论证的,须先报请市政府,并由分管副市长提议交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
第七条 咨询委根据市政府授权组建专家组,并协助专家组开展咨询论证活动;专家组成员原则上由市政府正式聘用的专家组成,专家可来自不同领域。
第八条 专家咨询委员会在组织、管理上的重大事项由主任会议(以下简称主任会议)决定,主任会议由咨询委主任、委员参与组成。其主要任务是:
(一)提出专家咨询委员会年度咨询计划和工作目标。
(二)根据市政府授权组建专家组,并协助专家组开展咨询论证活动。
(三)决定专家组的设置和撤消。
(四)提请市政府聘任和解聘专家。
(五)承担应当由主任会议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 咨询委下设办公室,负责咨询委的日常具体事务,办公室设在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办公室主任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任兼任,副主任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兼任。其主要职责是:
(一)召集、协调有关专家开展相关咨询研究工作。
(二)组织专家咨询会议和专家交流活动。
(三)为专家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
(四)为专家开展咨询研究提供后勤服务。
(五)及时整理专家和专家组提出的咨询意见和建议,报送市委、市政府。
(六)定期向主任会议汇报工作。
(七)承办主任会议委派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十条 咨询委对市政府要求咨询论证的事项,可采用会议、书面等咨询论证方式。采用会议方式的,专家咨询论证由咨询委主任指定专家主持;主任因故不能履职时,可由授权咨询委办公室主任代理指定专家主持。咨询委办公室负责咨询论证会议记录、材料收集和整理工作。
第十一条 专家管理实行聘任制。按照“开放、流动、择优、自愿”的原则,共分全市经济、产业发展、城市规划、改革措施、行政管理、文化旅游、法制建设、环境资源、公共管理、重大项目建设等十个领域,由咨询委从省内外不同领域的有关专家、学者中物色和选聘,每个领域的聘用专家不少于2人。
第十二条 专家选聘程序:
(一)由咨询委下属办公室组织社会各界进行专家推荐,并经进一步征询市政府有关部门意见后,提出专家初选名单。
(二)专家初选名单经征询分管副市长结合分工情况提出意见后,由咨询委下属办公室确定候选专家名单。
(三)候选专家名单报市政府审定后,以市政府的名义向有关专家及其人事管辖单位(无单位的除外)发出邀请函征询聘用意见。
(四)拟同意接受聘任的候选专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进一步审定后,由咨询委以市政府的名义向专家本人颁发聘书,正式聘用。
第十三条 专家聘任期一般为3年,可续聘;因个人原因在聘期内不能继续履行职责的,可以辞聘或解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解除聘约:
(一)不能客观公正履行职责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工作任务,影响咨询论证工作正常进行的。
(三)经考核不能胜任咨询论证工作的。
(四)因客观原因不能继续从事咨询论证工作的。
(五)本人提出申请要求解除聘约的。
第十四条 咨询专家参与咨询论证活动,享有以下权利:
(一)获得与咨询项目有关的信息或者调阅相关资料。
(二)参与咨询项目的有关会议。
(三)独立发表咨询意见,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四)提请有关部门对咨询项目有关活动予以必要的协助、支持。
(五)获得与所承担咨询项目的相应劳动报酬。
第十五条 咨询专家履行职责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职业道德,公正、公平、客观和科学地开展咨询论证。
(二)对所主张的咨询观点和论证结论署名并承担个人责任。
(三)参与咨询论证的事项与本人或者所在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自行申请回避。
(四)不得以市人民政府咨询专家身份从事商业活动。
(五)保守在咨询论证活动中获取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六)接受咨询委的领导和管理。
第十六条 专家在咨询工作其履行职责过程所产生的知识产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处理。
第十七条 咨询委活动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由咨询委办公室负责管理使用。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咨询委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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