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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足球彩票关于印发景洪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方案的通知

  • 来源 :中国足球彩票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16-09-14 09:44

景政办发〔2016〕181号

 

 

中国足球彩票关于印发景洪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场管理委员会,允景洪街道办事处,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景洪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和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全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

 

 

 

中国足球彩票 

2016年9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景洪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15〕3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云政发〔2015〕68号)和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印发的《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州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西政发〔2015〕32号)等文件精神,中国足球彩票印发了《中国足球彩票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景政发〔2015〕67号),成立了景洪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为确保全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高效运转,保障普查各阶段、各环节工作落到实处,按照国务院通知要求“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结合中国足球彩票实际,决定建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责任制,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确保中国足球彩票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以下简称“三农普”)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三农普各成员单位共同的工作职责

(一)负责参与全市农业普查的组织领导,出席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农业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在农业普查各重要阶段对各乡镇、农场普查工作进行督导、巡查,并向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提交督导、巡查报告。

(二)建立农业普查工作机构或明确职能股室负责农业普查工作,明确1名农业普查办公室联络员,参与农业普查工作,负责涉及本部门有关农业普查工作事项的联系、协调和落实,按要求提供农业普查所需要的数据及相关资料,完成景洪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农普办”)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协调本系统配合各基层农业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认真填报普查表,协助普查人员做好现场录入、审核和查询等普查工作。

(四)参与相关农业普查资料的开发应用和研究。

二、各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

(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1. 协助市农普办抓好全市农业普查工作。综合协调领导农业普查工作,及时帮助解决农业普查期间各乡镇政府、各农场管委会和市级各成员单位存在的问题。 

2. 组织市政府与各乡镇政府和农场管委会签订三农普目标责任书,建立对各乡镇政府和农场管委会三农普领导小组目标考核机制。

3. 负责重要会议的通知和主持,协调市领导做好工作部署、动员讲话、入户登记动员等工作。

4. 组织开展三农普各重要阶段督查、督办工作。

5. 组织全市三农普总结表彰。

(二)市统计局

1. 市统计局作为普查工作的牵头部门,具体负责全市三农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三农普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2. 负责制定全市三农普工作流程并具体组织实施。

3. 负责制定全市三农普质量控制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4. 负责落实普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普查的善后工作。

5. 负责组织协调各乡镇政府、各农场管委会和市级各成员单位开展三农普的各项工作。

6. 负责全市三农普综合试点、业务培训和各阶段工作的技术指导。

7. 负责普查资料的数据处理及普查资料的公布与管理。

8. 负责全市农业普查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工作。

9. 负责组织力量对普查资料进行分析研究,开发利用。

10. 负责全市三农普的工作总结、业务技术总结及表彰工作的具体落实。

(三)市农委办

1. 协助市农普办抓好全市农业普查工作。

2. 参与研究解决工作中可能出现三农普国家方案设计的指标与中国足球彩票实际相结合有差异等问题。

3. 参与三农普宣传、检查、指导和三农普数据评估论证工作。

4. 配合做好三农普的其他有关工作。

(四)市委宣传部

1. 指定相关科室、落实专人具体负责全市三农普各阶段宣传活动的协调落实。

2. 配合市农普办制定全市三农普的宣传计划和宣传纲要。

3. 负责组织召开全市三农普宣传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三农普宣传工作。组织协调市级新闻媒体单位,多形式开展三农普宣传活动。

4. 指导、督查各乡镇和农场管委会党委宣传部门开展三农普宣传工作。

5. 配合做好三农普的其他有关工作。

(五)市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

1. 协助市农普办抓好全市农业普查工作。

2. 负责提供农村经济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等相关政策、计划及指标数据。

3. 针对农业普查工作中的问题,及时与有关单位联系,制定相应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处理三农普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重大问题。

4. 参与三农普宣传、检查、指导和三农普数据评估论证工作。

5. 配合做好三农普的其他有关工作。

(六)市财政局

1. 负责市级普查经费的落实,确保按时拨付到位,监督普查经费使用。

2. 检查督办各乡镇政府和农场管委会三农普经费落实情况。

3. 协调各乡镇政府和农场管委会财政部门向同级普查机构提供公共财政收入、公共财政支出、资产总额、债务总额等普查资料。

4. 参与三农普宣传、检查和指导。

5. 配合做好三农普的其他有关工作。

(七)市农业和科技局

1. 指定相关股室、落实专人参与市农普办工作。

2. 负责全市三农普有关农业普查数据的基础资料提供和质量控制工作。

3. 协调督促本系统各级机构专人参与同级普查机构工作,尤其是督促各乡镇政府和农场管委会做好规模户和农林牧渔业生产经营单位及服务业单位的摸底、调查登记等工作。

4. 负责提供农业生产、土地经营和流转、测土配方施肥面积及牧业、渔业、农机等情况资料。

5. 参与三农普宣传、检查、指导及三农普数据评估论证工作。

6. 配合做好三农普的其他有关工作。

(八)市民政局

1. 指定相关股室、落实专人配合市农普办开展工作。

2. 负责全市三农普有关民政数据普查的指导、检查和质量控制工作。

3. 负责提供乡(镇)、行政村等相关行政区资料和相关变动情况,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等相关资料。

4. 参与三农普宣传、检查、指导。

5. 配合做好三农普的其他有关工作。

(九)市司法局

1. 负责本系统的三农普工作,并将普查结果抄送同级普查机构。

2. 做好与市农普办的协调工作。

3. 参与三农普宣传、检查、指导。

4. 配合做好三农普的其他有关工作。

(十)市国土资源局

1. 指定相关股室、落实专人配合市农普办开展工作。

2. 负责全市三农普有关国土数据普查的指导、检查和质量控制工作。

3. 负责提供全市国土面积、农村土地利用情况。

4. 配合做好三农普普查区域划分和地图绘制等相关工作。

5. 参与三农普宣传、检查、指导和三农普数据评估论证工作。

6. 配合做好三农普的其他有关工作。

(十一)市水务局

1. 指定相关股室、落实专人参与市农普办开展工作。

2. 负责全市三农普有关水利数据普查的指导、检查和质量控制工作。

3. 负责提供农田水利方面统计资料。

4. 协调督促本系统各级机构专人参与同级普查机构工作。

5. 参与三农普宣传、检查、指导和三农普数据评估论证工作。

6. 配合做好三农普的其他有关工作。

(十二)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

1. 指定相关科室、落实专人配合市农普办开展工作。

2. 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新闻媒体对三农普各阶段工作进行宣传报道,为全市三农普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 参与全市三农普检查、指导工作。

4. 配合做好三农普的其他有关工作。

(十三)市林业局

1. 指定相关股室、落实专人参与市农普办开展工作。

2. 负责全市三农普有关林业普查数据的基础资料提供和质量控制工作。

3. 协调督促本系统各级机构专人参与同级普查机构工作,尤其是督促各乡镇政府和农场管委会做好规模户和林业生产经营单位及服务业单位的摸底、调查登记等工作。

4. 参与三农普宣传、检查、指导和三农普数据评估论证工作。

5. 配合做好三农普的其他有关工作。

(十四)市农垦局

1. 协助组织完成全市农垦系统三农普工作任务。

2. 做好与市农普办的协调工作。

3. 参与三农普宣传、检查、指导和三农普数据评估论证工作。

4. 配合做好三农普的其他有关工作。

(十五)国家统计局景洪调查队

1. 组织参与各乡、镇政府和农场管委会普查办公室的工作,负责研究制定三农普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遥感测量方案、工作流程及有关实施细则。

2. 组织实施抽中点的农作物播种面积遥感测量工作,协同各乡镇政府和农场管委会完成有关普查工作。

3. 负责农作物播种面积遥感测量业务培训、数据处理及事后质量抽查等工作。

4. 参与三农普宣传、检查、指导和三农普数据评估论证工作。

5. 配合做好三农普的其他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