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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足球彩票关于印发景洪市加快推进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漏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 来源 :中国足球彩票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18-11-14 10:35

 

景政办发〔2018220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场管委会,允景洪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景洪市加快推进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漏改造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国足球彩票 

20181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景洪市加快推进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

改造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计划》等政策法规,切实防治地下水污染,按照环保部、商务部等7部委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的通知》(环办水体函〔20171860号)要求,结合市情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现状及目标

(一)现状:全市需改造地下油罐共37个。

(二)目标:2018年年底前,位于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区和油罐使用15年以上的老旧加油站全面更新为双层罐或设置防渗池。20191231日前,全市加油站(点)地下油罐更新为双层罐或设置防渗池工作全面完成。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稳定优先。加油站(点)作为成品油零售的终端,事关居民日常生活和社会稳定,各地应在保障供给、社会稳定的前提下,分批、有序推进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

(二)坚持分类推进。优先完成建站15年以上(20021231日前)和周围存在饮用水源等敏感目标的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可再按1015年和10年以内建站时限依次逐步进行改造,防止出现因加油站集中改造带来的油品供应紧张、排队时间过长等问题。

(三)坚持协同联动。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的审批、验收等环节涉及部门多,市环保、商务、发工、安监、公安、市监、交通、住建、国土等相关部门需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结合当地实际,加强对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的指导、监管和服务。

(四)坚持安全施工。加油站改造施工期间,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程》等施工安全有关规定,保障施工安全。

三、改造方式和技术要求

(一)改造方式

加油站为地下油罐的,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采用下列之一的方式进行防渗改造:

1. 单层油罐设置防渗池:加油站防渗池应采用防渗钢筋混凝土整体浇筑,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的有关规定。

2. 采用双层油罐:(1)既有加油站的埋地单层钢制油罐改造为双层罐时,可采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等满足强度和防渗要求的材料进行衬里改造。(2)加油站埋地油罐替换为双层油罐时,可采用双层钢制油罐、双层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油罐(FF)、内钢外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双层油罐(SF)。

3. 本次改造中各加油站需要开展渗漏检测,设置常规地下水监测井,开展地下水常规监测。

(二)技术要求

1. 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需严格按照《汽车加油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环办水体函〔2017323号)的相关要求和现行行业规范实施。采用双层油罐的,还应符合《双层罐渗漏检测系统第3部分:储罐的液体媒介系统(GB/T30040.3-2013)》的要求。

2. 承建加油加气站防渗改造的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施工单位资质及工程验收按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及有关规定要求执行。

(三)改造流程

1. 落实工作人员。加油站应按照相应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委托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等级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承担防渗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工作,并落实专人负责。

2. 制定施工方案。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应制定施工方案、工程施工图纸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经专业技术部门审查(业主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审查结果报州、市环保、商务、安监和消防部门备案。市环保、商务部门向油品经营企业下达限期治理通知书,并报送州级环保和商务部门。

3. 依法实施审批。实施地下油罐改造工程应按规定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或手续,严禁擅自施工作业。在开展地下油罐双层罐更新、防渗池设置改造时,要严格按照环保、安监、消防等有关部门要求进行,地下油罐改造工程不得影响安全、计量消防等性能。发工、商务、环保、安监、公安、消防、住建、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应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对合法合规、审批要件齐全的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项目,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依法提速办理审批手续。

此次加油站地下油罐改造工作对于油罐位置不变、罐容不增加的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加油站项目环评手续由业主自行在互联网电脑终端上登录环评登记表备案系统进行备案。对于规模改变、布局改变的加油站或建站较早未办理过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加油站必须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到州环境保护局审批。

对于油罐位置不变、罐容不增加的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项目不需办理商务规划手续。涉及油罐位置调整、罐容规模增加的,可先予以备案许可,再按程序办理商务规划变更手续。

对于油罐建设规模不变、布局不变、功能不变、地址不变,且列入改造计划、按计划进行施工的加油站,其油罐防渗改造期间的歇业手续由市商务局办理。

对于施工方案中明确了建设规模不变、布局不变、功能不变、地址不变(以设计、施工单位分别确认的施工前后平面布置图为准)的油罐防渗改造项目,且已列入改造计划的由相关部门简化办理审查手续。

4. 强化改造期间安全管理。加油站改造期间暂停加油服务应提前公告,避免造成交通拥堵和其他不良影响。各加油站(点)及施工单位应高度重视地下油罐防渗改造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切实负起主体责任,规范施工作业行为,严格按照改造计划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发工、商务、环保、安监、公安消防、住建、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加强加油站改造期间的现场指导和监管。要严格执行改造工作流程和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杜绝边施工边经营的现象。防渗改造中产生的含油废渣、油砂、浮油、含油废手套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5. 及时验收。各加油站(点)完成地下油罐更新为双层罐或设置防渗池后,应及时按既定基建程序进行工程建设验收基建验收合格后,各加油站(点)应于15日内,按照《汽车加油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环办水体函〔2017323号)等有关规范要求,以及国家、省关于地下油罐防渗改造验收有关要求组织自行验收,验收后报发工、商务、环保、安监、公安消防、住建、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备案。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工作阶段(2018910月)

对全市加油站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制定工作方案。组织环保、商务部门先行完成对建站15年以上(20021231日前)和周围存在饮用水源等敏感目标的加油站(点)排查工作,全面排查全市所有加油站(点),建立台账。各业主单位应结合实际,排好工期,研究制定加油站防渗改造工作计划(含加油站改造计划台账和倒排工期)并于10月底前报市环保和商务部门。

(二)攻坚改造阶段(201811月—201910月)

市环保和商务部门应对照改造计划,督促开展改造工作。

1. 市环保、商务、安监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对照改造计划对有关加油站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尽量简化备案审批程序,缩短备案审批时间,做好加油站防渗改造现场指导和监管工作,指导各业主单位按照相应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委托具有油气治理等资质的单位实施治理。

2. 对排查中发现的无证无照加油站(点)、流动非法加油车和未取得省商务厅批准的撬装式加油站,予以严厉打击,一律取缔、关停,并追究有关法律责任。

3. 整改工作完成的企业,及时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自行组织验收,并向环保、商务、安监和消防等部门备案。环保、商务、安监和消防等部门组织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抽查,对不合格或弄虚作假的企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从重处罚,吊销经营许可,必要时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三)总结阶段(20191112月)

认真总结加油站地下油罐改造工作经验,进一步优化管理工作机制,对全市加油站开展巡查和环境执法监管。

五、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市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刀加强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李定勇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刘继荣  市商务局局长

  员:自苡孟  市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

韦洪忠  市公安局副局长

罗从元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高雪昆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谢宗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黄立新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申君权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张彦红  市商务局副局长

    市消防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李定勇担任办公室主任,刘继荣担任副主任,市环保局和商务局负责统筹安排、组织、协调、指导和督查全市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

(二)工作职责

1. 市环保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加油站防渗改造工作,督促指导加油站经营单位按相关标准实施改造工程,监管加油站经营单位严格遵守国家危险废物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将防渗改造工程中产生的含油废渣、油砂、浮油等危险废物交由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不得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2. 市商务局负责将本通知和方案发至各油品经营企业。负责开展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情况调查,提供全市加油站基础信息,列出改造计划,督促各加油站加快推进防渗改造工作。负责对开展地下油罐双层罐更新、防渗池设置的加油站进行登记、备案,同时办理歇业有关手续,负责在加油站歇业期内,将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收回统一保管。对未落实地下油罐防渗措施的新增加油站不予办理验收发证。对于拒不实施防渗改造或未能按照时间要求完成防渗改造的加油站,依照法定程序撤销或暂扣其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3. 市安监局应督促加油站认真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强化加油站改造期间安全监管工作,坚决杜绝边施工边经营行为。对于拒不实施防渗改造或未能按照时间要求完成防渗改造的加油站,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其危化品经营许可证。

4.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管委会、允景洪街道办要加强辖区加油站防渗改造工作过程中发生矛盾的处置和协调,确保安全和社会稳定,顺利推进防渗改造工作。

5. 市公安、住建、消防、交通、国土、市场监管等部门根据职能职责,对涉及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改造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

六、保障措施

(一)严格落实责任

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水十条”的刚性任务,切实防治地下水污染,各有关部门务必加强组织领导,将整治工作纳入环保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督查考核,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二)强化组织机构

建立加油站防渗改造联席会议制度,由市环保和商务部门牵头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倒排工期,打表推进,确保按时全面完成全市加油站防渗改造任务。

(三)强化安全管理

各加油站(点)应进一步明确改造施工各环节的安全生产责任,认真审核施工作业单位施工资质及制定的施工方案、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加强作业现场巡查,及时制止和纠正违法施工安全技术标准或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保障施工安全。环保、消防、安全监管等相关管理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加油站防渗改造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确保工作规范有序。

(四)强化宣传引导

通过媒体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切实提高加油站经营单位对单层储油罐更新为双层储油罐或者防渗池建设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五)强化信息报送

加油站防渗改造工作推进情况实行月报制度,环保、商务部门安排专人每月15日前将当月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情况报送州环保局、商务局。

(六)强化督促检查和执法监管

发动全社会对加油站地下油罐改造工作进行监督,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作用,对在排查摸底中排查不细、漏查漏报,在审批环节吃拿卡要、作风拖沓,在监督改造中工作不实、履职不严,在信息报送上迟报瞒报、弄虚作假等行为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司法部门办理。对未能按照时限完成改造工作任务的企业,环保部门要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进行高限处罚,同时商务部门要严格按照行业规范进行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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