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球彩票关于印发景洪市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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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10-16 09:43
景政办发〔2018〕19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度假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经同意,现将《景洪市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国足球彩票
2018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景洪市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
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补齐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短板,建立健全“四好农村路”建设长效体制机制,推动“四好农村路”从以建设为主向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协调发展转变,不断提升农村综合交通水平,切实解决好群众出行难、运输难问题,为农民脱贫致富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好地交通运输保障。
二、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发挥市人民政府指导督促作用,促进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重大问题联合协商、重大政策联合制定、重点环节联合督查的协同机制,合力推进工作开展,特成立景洪市“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刀加强 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岩香华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旭东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徐 忠 市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李琼丽 市财政局局长
岩 坦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开平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冯卫东 市林业局局长
陈云华 市水务局局长
玉香旺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继荣 市商务局局长
苏以学 市供销合作合作社联合社主任
肖美惠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杨德军 允景洪街道办事处主任
玉喃溜 嘎洒镇人民政府镇长
岩温香 勐龙镇人民政府镇长
标 三 景哈乡人民政府乡长
岩罕温 勐罕镇人民政府镇长
白 兰 基诺山乡人民政府乡长
岩香比 勐养镇人民政府镇长
岩 邦 普文镇人民政府镇长
岩香宝 景讷乡人民政府乡长
苏 斌 中国足球彩票人民政府乡长
岩 罕 勐旺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杨旭东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岩香华同志兼任,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指导“四好农村路”的任务分解、监督考核、新闻宣传等具体工作。
三、工作目标
到2019年底,“四好农村路”建设实现以下目标:
(一)所有县道四级以上等级公路达到95%,乡道四级以上等级公路达到65%,全面完成农村公路特别危险路段的整治工作,形成四通八达的农村公路网络。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必须全面落实,农村公路管理规章制度健全,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路长制”覆盖率达到100%。
(三)完成全市11个乡镇建制村通硬化路任务,硬化路率达到100%。重点实施未通农村班车公路安保工程和“窄改宽”工程,加大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危桥改造力度,县乡道安全隐患治理率基本达到100%,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安全服务水平。
(四)将日常养护经费和人员作为“有路必养”的重要考核指标,真正实现有路必养。养护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并建立稳定的增长机制,基本满足养护需求。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逐年上升,优、良、中等路的占比不低于75%。
(五)乡镇和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率达到100%。通客车方式包括:公交线路、客运班线和预约车。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全部到达AAA级及以上,基本建成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农村物流网络。
(六)新改建农村公路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重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较大和一般事故明显下降。
四、主要任务
(一)建设好农村公路,助力脱贫攻坚
1. 加快农村公路建设。重点实施“直过民族”地区、沿边地区自然村通硬化路957公里,重要乡村道暨旅游路8.7公里、资源路107公里、产业路54公里,窄路基路面扩宽改造680公里,危桥改造17座,农村公路特别危险路段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300公里。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进一步推进农村道路路口“五小工程”(即一个路口一排道路警标柱、一个警示爆闪灯、一个凸面镜、一个标志标牌、一个震荡减速带)建设,确保建成1条、达标1条。(市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
2. 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严格农村公路建设技术标准,全面落实项目计划、资金来源、招标管理、施工管理、质量监督、资金使用、竣工验收等“七公开”制度,强化建设市场监管和质量、安全督导,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制,确保建设质量。贯彻落实全员、全过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底线、红线意识,进一步加强管控,实行“平安工地”全覆盖,切实打造安全工程、优质工程。中国足球彩票各级建设管理单位要落实建设资金和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明确质量和安全责任人,切实落实质量安全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寿命,特别要加强对桥梁和高边坡施工的质量安全管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
(二)管理好农村公路,提升服务水平
1. 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完善各乡(镇)农村公路管理运行体制机制,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两站”(交通安全服务站、交通安全劝导站)“两员”(交通安全宣传员、交通安全劝导员)作用,落实乡(镇)农村公路管理和建制村村道管理议事机制,全面推行“路长制”管理,充分调动沿线群众积极性,基本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和交通安全宣传员、劝导员的路产路权保护管理队伍。按照依法治路的总要求,加强农村公路法制和执法机构能力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水平。进一步扭转中国足球彩票辖区内县、乡、村道路管理保护缺失,填补基层监管执法空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条规定: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乡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以及属地管理,将县、乡、村道路的公路路政行政执法权委托给各级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取得云南省人民政府颁发的《云南省行政执法证》具有交通(路政)执法权的相关人员,在全乡(镇、村)辖区范围内行使路政管理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
2. 加强农村公路保护。按照依法治路要求,加强农村公路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广统一执法、乡镇协助执法的工作方式,切实防止、及时制止和严肃查处违法超限运输以及其他各类破坏、损坏农村公路的行为,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在做好依法治路的同时,积极做好依法治路与养护管理积极联动,确保道路安全畅通运行。乡(镇)人民政府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依法对农村公路采取限高、限宽措施防止超限车辆驶入,但不得影响消防、救灾救援等突发事件处置的应急通行。强化路面控制、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采取流动巡查的方法,加大巡查力度,强化路面管控;将治理超限超载与日常管理工作相结合,严肃纪律,规范执法。(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
3. 大力整治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宜居宜业美丽乡村建设,切实加强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绿化美化工作,全面清理路域范围内的草堆、粪堆、垃圾堆和非公路标志,做到路面常年整洁、无杂物,边沟排水通畅,无淤积、堵塞,改善农村公路脏、乱、差现象。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要全部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
(三)养护好农村公路,巩固建设成果
1. 确保有路必养。按照以市为主、分级负责、行业指导、部门协作、保障畅通的原则,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常态化,对建成年限较早、破损严重、晴通雨阻路段加大投入小修资金,对破损路段进行修复,实现有路必养、养必达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
2. 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深化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大力培育养护市场,创建符合农村特点的养护体系,建立专业化养护和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养护模式,有效降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对于小修、大中修等专业性工程,实行市场化养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化养护队伍实施。对于县乡道公路日常保洁、绿化等非专业项目,鼓励采取分段承包、定额包干等方式,吸收沿线群众参与;村道公路水沟和路肩清理、路面保洁等日常工作100%由群众完成。结合脱贫攻坚工作,用活公益性岗位或贫困户,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贫困户负责农村公路养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
3. 着力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质量。以养护质量为重点,建立完善养护质量与计量支付相挂钩的养护考评机制,不断提高养护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检测和工程验收等环节的管理水平。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绿色环保、安全耐久为原则,建立健全适应本地特点的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体系,大力加大小修和大中修。加快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信息化步伐,加强路况检测和人员培训,规范检测评价工作,注重预防性养护,加大小修、大中修工程实施力度,科学确定和实施养护计划,提高养护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
(四)运营好农村公路,推进城乡运输服务均等化
1. 加强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统筹城乡需要,科学规划农村客运站点和沿途停靠点,完善站点服务配套设施,构建以市城为中心、以乡镇为节点、建制村全覆盖的城乡客运服务网络,统筹协调公共交通、城际客运和农村客运发展,实现所有建制村通客车。引导客运企业开拓农村客运市场和农村客运班线企业化经营,鼓励经营者采取区域经营、循环运行、电话预约、网络预约等经营模式,提高城乡客运覆盖深度、广度和服务水平,实现群众“行有所乘”。紧密结合农村客运服务与生态旅游,将客运站点向生态旅游景点延伸,带动人流聚集,促进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农村新业态发展。严格落实农村客运各项管理规定,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监管,保障运输安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
2. 大力发展实惠便捷的货物运输。加快推进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服务网络建设,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以农家店、邮政所、乡村新型商业中心、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为基础。结合邮政、供销、商贸流通企业、现有的乡镇物流配送网络、交通运输部门的农村公交班线以及本地货运等各种运输资源,建立县、乡、村三级物流服务站点,构建多样化、专业化、广覆盖的货运网络,着力解决“最后一公里”瓶颈问题。支持流通企业将业务延伸至农村,建立城乡一体的物流配送体系和服务体系,畅通农产品进城和消费品下乡物流配送渠道,推动土特产分散收货、大宗货物集约高效运输,降低物流成本,支撑和引导农、林、牧、矿等产业发展。(市商务局、市供销合作合作社联合社、各乡镇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
3. 促进物流与电子商务信息产业相互融合。积极利用互联网,统筹交通运输、商务、供销、邮政等物流资源,充分衔接交通运输与邮政快递、商贸流通、供销等方面的电子商务信息,大力发展“交通+快递”“交通+电商”“交通+邮政”,不断扩大“快递下乡”覆盖面,促进农资农产品“线上线下”产运销联动发展,为群众提供现代高效的物流服务。(市商务局、市供销合作合作社联合社、各乡镇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四好农村路”建设,抓紧制定符合乡镇实际的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工作力量,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同时,要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注重解决好农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农村公路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按照“好中选好、优中选优”和“经验突出、可推广、可复制”的原则,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市交通运输局要高度重视示范引领作用,充分调动各乡(镇)人民政府的积极性,落实主体责任,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制定“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标准、申报程序和激励政策;组织评审,并召开“四好农村路”建设现场会,通报全市各乡镇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推广各乡镇经验。
(三)加强资金筹措。在足额安排现有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等补助资金基础上,市级将加大投入力度支持贫困乡镇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和农村公路特别危险路段整治等工作。市级要结合物价上涨、里程增加和等级提升等因素,逐年增加农村公路养护补助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将农村客运站点建设补贴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认真落实农村客运成品油补助政策,通过争取发行政府债券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用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鼓励企业和个人捐款,以及利用道路冠名权、路边资源开发权、绿化权等方式撬动更多社会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发展。
(四)加强监督考核。市交通运输局要会同各有关部门,重点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责任落实、建设质量、工作进度、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及时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按照“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强化考核,建立健全考核结果与投资挂钩的奖惩机制;要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的指导,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和组织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作用,确保“四好农村路”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六、考核及奖惩
景洪市“四好农村路”考核,以市政府与市交通局及各乡镇签订的责任书为标准,考核等次为“优秀”“良好”“合格” “不合格”四个等次。根据责任单位落实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情况,考核分值95分以上的责任单位为“优秀”,90-95分的为“良好”,85-90分的为“合格”,8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考核奖惩。考核为“优秀”的责任单位以签订责任书实际养护的里程数为准50元/公里,考核为“良好”的责任单位以签订责任书实际养护的里程数为准40元/公里,考核为“合格”的责任单位以签订责任书实际养护的里程数为准不奖不惩,考核为“不合格”的责任单位以签订责任书实际养护的里程数为准扣除养护资金总数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