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球彩票关于印发景洪市“多证合一”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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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8-13 17:44
景政办发〔2018〕14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度假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景洪市“多证合一”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足球彩票
2018年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景洪市“多证合一”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精神,为确保“多证合一”落到实处、起得实效,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多证合一”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99号)要求,参照《云南省“多证合一”改革实施方案》和《西双版纳州“多证合一”改革实施方案》,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结合中国足球彩票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从2017年10月1日起,在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的基础上,将涉及企业(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下同)的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一般经营项目涉企证照事项,以及企业登记信息能够满足政府部门管理需要的涉企证照事项,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被整合证照不再发放,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建立程序更为便利、内容更为完善、流程更为优化、资源更为集约的市场准入新模式,降低企业创设制度性成本,增强企业和人民群众获得感。
(二)基本原则
1. 该减则减、能合尽合。该减掉的坚决减掉,能简化的尽量简化,能整合的尽量整合,将更多涉企证照尽量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减少不必要的备案审批事项和环节,实现减证增效。
2. 标准统一、鼓励创新。全省统一基础整合事项、技术标准、文书规范以及工作流程,同时鼓励基层探索创新,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增加整合事项,扩大“多证合一”改革覆盖范围。
3. 网络互通、信息共享。升级完善网络系统,健全数据资源共享体系,提供多种可行信息共享方式,构建部门间统一高效、互联互通、安全可靠的信息共享机制,打破部门信息壁垒。
4. 申请便捷、服务高效。规范数据信息采集,简化优化业务流程,健全“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工作机制,积极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打造“互联网+政务服务”新模式。
二、主要任务
(一)规范数据信息采集
“多证合一”信息采集参照“五证合一”一次性采集,原则上不再增加新的数据采集项。从严控制个性化信息采集,凡是能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信息和前序流程已收取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和申请人重复提交;凡是应由行政机关及相关机构调查核实的信息,由部门自行核实,实现相同信息“一次采集、一档管理”,避免让企业重复登记、重复提交材料。(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配合部门:市级有关部门)
(二)简化优化业务流程
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工作模式,申请人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登记机关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再另行办理“多证合一”整合的证照。(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配合部门:市级有关部门)
(三)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省工商局以国家“五证合一”数据交换方式为基础,制定我省“多证合一”信息共享技术方案,通过省工商局将企业基本信息及时传输至云南省政务网上服务平台,云南省政务网上服务平台再将数据共享给省、州(市)、县(市)政府部门,或通过“云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数据交换协同平台”,省工商局将企业基本信息及时分发至省、州(市)、县(市)三级有关部门;并将各类归集涉企信息及时回传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建立健全数据对账机制、数据补偿机制和数据审核机制,确保信息的全量归集共享,切实提高信息归集的准确率、完整率和公示率,并定期通报各部门信息接收和归集情况。交换共享的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企业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信息,以及监管部门的监管执法信息。(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配合部门:市级有关部门)
(四)完善配套规章制度
市级有关部门要及时梳理本部门与“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相冲突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有冲突的尽快依法推动修订和完善,确保改革于法有据、救济有章可循。(责任部门:市级有关部门)
三、全面实施阶段
(一)全面实施“多证合一”
2017年10月1日全面实施,将“多证合一”改革涉企证照全部整合到企业营业执照上,登记机关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全面停止被整合证照的发照、换照、验照、备案工作,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已按照“五证合一”登记模式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要重新申请办理“多证合一”登记,由省工商局将登记信息一次性共享给被整合证照部门。(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配合部门:市级有关部门)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坚持便捷准入与严格监管相结合,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明确监管责任,强化主动监管,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完善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充分发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云南省政务网上服务平台(全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云南”)网站信息归集功能,以“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为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全省涉企信息归集(包括“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情况和结果)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政府部门间信息归集共享机制和联合惩戒机制,推进社会共管共治,强化企业自我约束,降低市场交易风险。(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配合部门:市级有关部门)
(三)推进“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应用
互认“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法律效力,推进“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在区域内、行业内的互认和应用。对于被整合证照所涵盖的原有事项信息,不得再要求企业提供额外的证明文件,使“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成为企业唯一的“身份证”,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为企业唯一的身份代码,实现企业“一照一码”走天下。(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配合部门:市级有关部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由政府主导、市场监管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协调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切实保障改革所需的人员配备以及财力、物力和技术等。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及时做好督促检查工作,确保“多证合一”改革按时全面启动。
(二)加强窗口建设
各地要优化机构和人员配置,配足配强窗口人员,确有必要时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高窗口服务能力;要加强窗口工作人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要优化支出结构,加强窗口软硬件设施配备,做好信息化保障,切实做好窗口人员、设施、经费保障工作。
(三)加强社会宣传
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向相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公众广泛宣传“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加大对改革内容的政策解读,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使社会各界充分知晓改革、支持改革,自觉应用改革成果,享受改革红利。
(四)加强督促检查
各地要通过制定任务清单、将落实情况纳入政府工作考核内容等方式,把“多证合一”改革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推进,建立健全有效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对“多证合一”改革进行督查,查找存在问题,改进工作措施,严肃问责追责,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附件:景洪市“多证合一”改革涉企证照整合事项目录
附件
景洪市“多证合一”改革涉企证照整合事项
目 录
序号 |
证照名称 |
主管部门 |
1 |
营业执照 |
市市场监管局 |
2 |
组织机构代码证 |
市市场监管局 |
3 |
税务登记证 |
市地税局 |
市国税局 |
||
4 |
社会保险登记证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5 |
统计登记证 |
市统计局 |
6 |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民航项目) |
市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 |
7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事项变更登记 |
市公安局 |
8 |
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从事武装守护押运业务的保安服务公司除外) |
|
9 |
资产评估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备案 |
市财政局 |
10 |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备案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11 |
道路货运代理(代办)经营备案 |
市交通运输局 |
12 |
道路运输经营单位设立分公司备案 |
|
13 |
船舶代理、水路运输代理业务经营备案 |
|
14 |
农作物种子经营分支机构备案 |
市农业和科技局 |
15 |
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的中介组织备案 |
序号 |
证照名称 |
主管部门 |
16 |
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登记证书 |
市商务局 |
17 |
二手车交易市场备案登记证书 |
|
18 |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 |
|
19 |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登记证 |
|
20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证 |
|
21 |
直销企业服务网点备案 |
|
22 |
从事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 |
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 |
23 |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变更)备案 |
|
24 |
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 |
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
25 |
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 |
|
26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
市烟草专卖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