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球彩票关于进一步加快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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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7-31 09:44
景政办发〔2018〕1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度假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用好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经市政府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快全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工作的重要意义
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和拟用城镇建设的地块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实现耕地面积增加,耕地质量提高,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和城乡用地布局更加合理的目标。
增减挂钩有利于充分保障搬迁农民安置用地;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布局和规模,解决城镇建设用地难题;有利于为农民新居搬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扶贫产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有利于激活农村生产要素市场,增强贫困地区内生动力和活力,实现土地权益最大化,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更大支持。
二、明确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
全市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联动推进,形成工作合力。主要责任如下:
市发工局职责:负责增减挂钩项目立项等工作,配合提供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各项数据及说明。增减挂钩拆旧复垦实施方案一经批准,可视为项目立项批复。
市国土局职责:负责制定增减挂钩工作计划和方案报批,审查项目实施方案,督查项目实施情况,监督增减挂钩资金使用,组织项目拆旧区复垦和拆旧区复垦土地验收、新增耕地确认,建立周转指标台账,落实挂钩周转指标归还,对项目进行在线备案,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工作。
市住建局职责:负责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安置地平面布置图及相关建设施工手续。
市财政局职责:负责增减挂钩项目资金统筹安排和使用管理。
市农科局职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拆旧复垦区耕地改良及耕地质量等别认定工作。
市林业局职责:负责对项目区林业规划审查,出具相关林地使用意见。
市扶贫办职责:负责提供易地扶贫搬迁相关支撑材料,建档立卡贫困户情况,集体安置区审批资料。
市审计局职责:负责对增减挂钩资金使用监督和审计工作。
市政府督查室职责:负责对增减挂钩工作的督查、督办,并根据奖惩措施,落实惩罚办法。
乡镇(农场)职责:负责辖区内增减挂钩资源初步调查申报,拆旧区群众宣传协调,拆旧区房屋、构筑物拆除,拆旧区涉及的其他农作物、附着物兑补。配合相关部门对拆旧区拆旧复垦方案编制的权属调查核实,拆旧区具体复垦实施过程中的协调和验收后土地的使用监管工作。
三、主要工作要求
(一)全面掌握可用于增减挂钩的资源规模。各乡(镇)、农场管委会在前期开展资源规模摸底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再次深入开展1亩以上(包括1亩)可用于增减挂钩资源摸底调查工作,对搬迁村庄建设用地、腾退的农村宅基地、地质灾害搬迁、其他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及工矿废弃地等进行核实,确定可用于增减挂钩的建设用地规模,认真分析当前实施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做实做细实施的目标任务,于7月30日前报市国土资源局。
(二)严格落实拆旧复垦义务。各乡镇、农场管委会要依法组织对拆旧区房屋及地上建(构)筑物拆除工作,切实保障拆旧复垦复种。鼓励搬迁户积极参与拆旧工作,对按规定时限积极拆旧搬迁的农户,给予一定奖励。
(三)严格执行宅基地面积标准,落实一户一宅政策。按照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的原则,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其他同步搬迁或安置的农户,宅基地面积严格按照全州标准执行,坚决防止盲目扩大安置保障范围和用地标准。对保障了安置住宅又不配合拆除旧房及旧构筑物的农户,不予办理新宅基地相关产权证明手续。
(四)切实维护农民权益。在开展增减挂钩过程中要切实维护好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把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开展增减挂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保障农民个人、集体经济组织和相关权益人的合法权益,在选点布局、土地调整、补偿安置、收益分配等方面,与农户充分沟通,并按程序签订相关协议,切实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收益权和监督权,做到农民事前知情、事中参与、事后满意。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进行变更调查和确权登记,拆旧复垦土地所有权仍属于拆旧区集体经济组织,其经营使用由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确定。
(五)科学合理给予经济补偿。全市增减挂钩拆迁安置补偿标准要与易地扶贫搬迁、生态退耕移民、新农村建设等相关政策有机结合,做到补偿标准一致,防止出现忽高忽低现象,每户农民的房屋拆迁补偿只能享受一次补偿,防止利用房屋拆迁机遇领取各项政策补偿。拆旧区相关附着物(农作物)补偿标准参照全市各片区征地补偿标准执行。
四、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奖惩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农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相应成立增减挂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领导具体抓好增减挂钩工作,根据工作目标及时研究部署,加快推进全市增减挂钩工作。市政府督查室要把增减挂钩全市工作重点工作督查范围,确保工作快速推进,年内取得实质性成效。
(二)强化组织实施。市政府根据全市可实施增减挂钩情况,制定2020前实施增减挂钩方案,按年度下达各乡镇、农场管委会实施增减挂钩计划,确保增减挂钩有序开展。
(三)建立奖惩机制。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收益由市级统一管理,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及相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安排保障拆旧复垦费用。为确保增减挂钩工作顺利开展,决定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并建立奖惩机制,所需工作经费和奖励资金纳入增减挂钩工作成本,并从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收益中予以安排,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开展增减挂钩工作的积极性。
1. 奖励措施
(1)保障工作经费。市级部门工作经费按增减挂钩预留结余指标收益的3%安排工作经费,工作经费由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根据各部门承担工作职责情况提出分配使用意见,报市人民政府研究审批。各乡镇、农场工作经费按每完成1亩拆旧任务给予补助3000元的工作经费(即:按拆旧面积计算),工作经费由乡镇人民政府、农场管委会根据所属村(居)会、村(居)小组及有关单位承担工作情况按比例分配使用。工作经费使用参照《中国足球彩票关于印发景洪市进一步规范土地征收工作经营核算及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景政办发〔2012〕69号)执行。
(2)实行奖励制度。对于增减挂钩方案获得审批并完成拆旧任务的乡镇、农场,由市财政局、市国土局提出意见并报市人民政府研究审批,按每出售1亩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给予奖励资金5万元(即:按节余指标出售面积计算),奖励资金在次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给予安排,主要用于辖区内扶贫攻坚或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对于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旧房屋和构筑的农户,每户奖励3000元,在确认搬迁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兑现。
(3)在易地扶贫搬迁、农危房改造、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中已进行补助或奖励的,此次增减挂钩工作不再予以补助或奖励。
2. 惩罚措施
(1)各乡镇、农场必须完成已报批的增减挂钩任务,对已报批但由于未完成构筑物拆除,导致地块无法复垦的,按地块面积给予1万元/亩的处罚,由市财政局直接从奖励给该乡镇、农场的资金中扣减。
(2)项目所在乡镇、农场村必须对已复垦地块进行管护,一律不得撂荒、破坏道路和水利设施,不得安排农民建房、搭棚、地面硬化等非农建设,一经发现,责令其整改修复,无法整改的将对乡镇、农场按1万元/亩进行处罚,由市财政局直接从奖励给该乡镇、农场的资金中扣减。
(3)市政府每个季度开展一次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乡镇(街道)、农场和相关部门予以通报、约谈、问责等追责,对工作成效明显的乡镇(街道)、农场和相关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和奖励,确保工作进度。
中国足球彩票
2018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