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球彩票关于印发景洪市集中打击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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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5-22 16:22
景政办发〔2018〕5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度假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景洪市集中打击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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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景洪市集中打击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
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时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州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巩固集中整治非法侵占林地林下种植和围剥树皮及投放有毒有害物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取得成果,切实保护好景洪市的森林资源,有力打击当前个别地方非法侵占林地林下种植、毁坏林木、非法采伐林木、非法占用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根据《西双版纳州集中打击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集中打击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打防并举、健全机制”的原则,突出重点,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和遏制非法侵占林地林下种茶、种香蕉、围剥树皮、投放有毒有害物等毁坏林木、非法占用林地、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涉林违法犯罪活动,切实加大森林资源保护难点问题治理的力度,加强和改进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着力整顿一批破坏严重、管理混乱的重点地区。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机制,坚决遏止非法侵占林地、肆意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势头,并依法依规收回、恢复被非法侵占的林地。进一步提高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增强全社会生态安全保护意识,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维护森林资源安全。
二、打击整治重点
(一)非法侵占林地林下种茶、围剥树皮、投放有毒有害物等毁坏林木、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
(二)非法侵占国有、集体林地,改变林地用途种植香蕉等农作物的行为。
(三)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中未批先占、边批边占、少批多占等违法使用林地的行为。
(四)盗伐、滥伐林木违法行为。
三、时间步骤安排
(一)全面摸底排查,制定方案阶段(5月16日—25日)
加强对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对辖区内历年来非法侵占蚕食林地种茶、种橡胶、毁林开垦种植香蕉等农作物、违法占用林地和非法采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再一次全面清理。由于此次专项行动涉及面广、问题形成时间跨度长、原因错综复杂,涉及林地权属不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积极组织各村委会、村民小组和各有关部门深入辖区内林区(不含国家级、州级保护区)进行全面摸底调查。要摸清辖区内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地点、面积和责任人、责任单位,不留死角,切实做到情况明、底子清、全覆盖,打牢开展整治的工作基础。 摸排情况5月25日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林业局)。
(二)打击整治阶段(5月26日至8月31日)
中国足球彩票根据摸底排查情况和制定的实施方案及整治具体措施,组织林业、森林公安等有关部门对排查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大打击查处力度,开展逐案查处、逐项整治,确保案件查处到位、整治落实到位、林地收回监管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三)总结验收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
深入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和好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与不足,针对森林资源管理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查缺补漏,完善机制,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等工作。景洪市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及相关表格由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林业局)于2018年9日15日前报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州林业局)。
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对各地清理排查及打击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重点检查调查摸底是否彻底做到全覆盖、问题是否得到全面整治、违法主体是否依法依规进行处罚、林地是否收回恢复等情况。对典型案件要实行挂牌督办。对查处不彻底、不到位,整改不力、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的相关部门,责令补课,限期整改,约谈辖区党政主要领导,启动问责程序。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一是要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把不损害生态环境作为发展的底线”的重要论述,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强林地和森林资源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西双版纳、绿色景洪的战略高度出发,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强化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切实抓好专项整治行动。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带头研究部署和督促检查专项行动的落实工作,坚决支持执法部门的执法、打击和办案工作。二是要加强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的景洪市集中打击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林业局,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搜集、报送工作信息等工作。
(二)全面清理整治。各级各部门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森林条例》等法律法规对非法侵占林地林下种茶、种香蕉、种橡胶、围剥树皮、违法占用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进行依法处理。
1. 对非法侵占、蚕食国有、集体林地种植茶树、橡胶、香蕉等经济林木及农作物的,依法告知当事人违法行为,限令其在规定期限内移除非法种植经济林木及农作物并将违法占用的林地退还国家或集体。规定限期内不移除的,将依法铲除违法种植的经济林木、农作物并将非法侵占、蚕食的国有、集体林地收归国有或集体。
2. 凡违反《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相关规定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严格落实监管措施,责令停产停工整顿,依法查处并完善占用征收林地相关手续后方可使用林地
3. 清理整治前,已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森林公安机关作出处理决定、至今未收归国有或集体的,要坚决收回被违法占用的林地,进行植树造林、恢复植被。
(三)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此次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集中打击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工作,督促、协调各有关部门落实责任,积极推进工作,本着迅速、高效的原则,对辖区内各类案件查处工作进行合理分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负责对辖区内被非法侵占、非法占用的林地进行收回;市林业局对专项行动负主要职责,各乡(镇)、街道办林政资源管理站要主动履职、积极作为,做好林地收回后的监管工作;市林业局、市森林公安局及各乡镇林政资源管理站负责非法侵占林地、毁林开垦、盗伐滥伐林木等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四)突出重点,强化督办。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确定勐龙镇、景讷乡为此次行动挂牌督办重点乡镇。 专项行动期间,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乡(镇)、相关部门开展整治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对领导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整治力度不够,成效不明显的,将严格依照《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启动问责机制。在专项行动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专项整治结束后再次出现较大范围和较大面积非法林下种植毁坏林木的地区,将对相关责任单位、相关责任人启动问责,严格追究责任。
(五)做好相关保障工作。市人民政府、林业部门将把此次专项行动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来抓,筹措专项行动相关工作经费,保障专项行动顺利开展;统筹协调林业稽查、森林公安等执法力量,保障案件的及时有效查处;市林业局、乡镇资源林政管理站、街道林业工作组要保障技术人员,全力做好专项行动技术调查的相关工作,切实保障整治工作有序进行。
(六)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采取各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把“有林才有水、有水才有田、有田才有粮、有粮才有人”等传统朴素生态观与现代生态文明结合起来进行宣传,既让广大群众易于接受,又使群众的认识水平达到现代文明的新高度。注重教育引导群众正确处理保护与开发的关系,让群众懂得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道理,依法依规地保护和利用森林源。特别是要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做好违法使用林地、盗伐滥伐林木、毁林开垦相关责任人的教育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附件:景洪市集中打击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其主要职责
景洪市集中打击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其主要职责
组 长:李文武 副市长
副组长:马 龙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刘 波 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冯卫东 市林业局局长
李光明 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岩温罕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刘 琨 市森林公安局局长
成 员:赵继海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李定勇 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刘江华 市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
赵小福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刘 刚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 伟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莫瑞隆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标 四 市农业和科技局副局长
王 星 市水务局副局长
何 剑 市农垦局干部(享受副处级待遇)
郭 平 市林业局副局长
金 忠 市森林公安局副局长
杨德军 允景洪街道办事处主任
岩温香 勐龙镇人民政府镇长
玉喃溜 嘎洒镇人民政府镇长
标 三 景哈乡人民政府乡长
岩罕温 勐罕镇人民政府镇长
白 兰 基诺乡人民政府乡长
岩香比 勐养镇人民政府镇长
岩香宝 景讷乡人民政府乡长
苏 斌 中国足球彩票人民政府乡长
岩 邦 普文镇人民政府镇长
岩 罕 勐旺乡人民政府乡长
罗继平 景洪农场管委会主任
李建军 橄榄坝农场管委会主任
张泽平 中国足球彩票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
曾晓君 勐养农场管委会主任
唐海明 大渡岗农场管委会主任
专项行动领导主要职责:研究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统筹协调专项行动开展中的重大事项。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林业局副局长郭平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森林公安局副局长金忠同志兼任。办公室组成由市林业局资源林政法规股、市级自然保护区及野生动植物管理所、市天然林保护工程办公室、市林业局林业综合执法中队、市林业局公益林管理股、市森林公安局刑侦中队相关人员组成。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起草有关文件材料,搜集工作信息,编发工作简报,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