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球彩票关于印发景洪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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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4-23 14:55
景政办发〔2018〕4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度假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将《景洪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国足球彩票
2018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景洪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和省级园林城市验收工作的通知》(云建城函〔2017〕489号),2018年国家园林城市的复查工作已经全面展开。为扎实做好景洪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准备工作,巩固和深化景洪市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全面完成复查迎检任务,确保顺利通过复查,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及申报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16〕235号)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指导思想
(一)工作原则
1. 政府主导原则。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在领导小组的具体安排下开展工作,确保复查迎检工作有序有效进行。
2. 目标管理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国家园林城市系列申报评审管理办法》等要求制定复查迎检目标,与各责任单位签订复查迎检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复查迎检任务,实行目标考核责任制。
3. 全员参与原则。复查迎检工作涉及社会方方面面,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要利用各种宣传手段,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在全市范国内大力宣传复查迎检工作,调动全体市民的积极性,使广大市民自觉参与复查迎检活动。
4. 分步实施原则。根据复查迎检工作的不同阶段,有计划、分步骤、有力、有序推进复查迎检各项工作。
(二)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旅游城市”的战略目标和突出傣族民族文化为特色的城市建设思想,以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为载体,坚持“政府组织、群众参与、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实现目标”的原则,结合景洪市名片“雨林景洪,柔情傣乡”和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要求,采取各种切实有效措施,集中力量解决复查迎检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复查迎检准备工作。
二、总体目标
严格按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国家园林城市系列申报评审管理办法》等要求,全面落实新标准、新要求中的各项指标,确保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进一步明确规划、建设、市政、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及社会保障等具体工作部门的职能职责,形成综合管理完善,绿地建设达标、建设管控得力、生态环境良好、市政设施配套、节能减排得当、社会保障落实、人居环境优美的城市新格局,确保景洪市顺利通过国家园林城市复查。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景洪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的领导,顺利通过省建设厅和国家建设部对景洪市国家园林城市的复查,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景洪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领导小组,其组成如下:
组 长:白 玲 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贾胜生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 员:岩 滇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赵继海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徐 忠 市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赵小福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李琼丽 市财政局局长
岩 坦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黄 晟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李建辉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杨旭东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周 强 市农业和科技局副局长
冯卫东 市林业局局长
陈云华 市水务局局长
李志国 市统计局局长
李应才 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局长
玉 章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杨双桥 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
李定勇 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刘江华 市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
左富华 市总工会副主席
何维娜 市妇女联合会主席
岩罕月 共青团景洪市委书记
杨德军 允景洪街道办事处主任
岩温香 勐龙镇人民政府镇长
玉喃溜 嘎洒镇人民政府镇长
标 三 景哈哈尼族乡人民政府乡长
岩罕温 勐罕镇人民政府镇长
白 兰 基诺族乡人民政府乡长
岩香比 勐养镇人民政府镇长
岩香宝 景讷乡人民政府乡长
苏 斌 中国足球彩票人民政府乡长
岩 邦 普文镇人民政府镇长
岩 罕 勐旺乡人民政府乡长
罗继平 景洪农场管理委员会主任
张泽平 中国足球彩票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李建军 橄榄坝农场管理委员会主任
曾晓君 勐养农场管理委员会主任
唐海明 大渡岗农场管理委员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建辉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各部门联络员组成。
今后人员变动,由现任人员自行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四、主要任务
根据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要求和新修订的《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景洪市在本次迎检复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有:
(一)建设、完善《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要求的综合管理、绿地建设、建设管控、生态环境、市政设施、节能减排、社会保障、综合否定项等八个类型方面57项指标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和省级园林城市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规范化管理运营等级评定、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无害化等级评定、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轨道交通、城乡公厕、城市防水排涝、黑臭水体整治、生活垃圾分类、敏感区域污水处理提标改造、城镇供水规范化建设、城市修补及生态修复“双修”工程等十二项重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成果。
(二)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修改并报省级专家技术审查。
(三)对景洪市园林、市政、环卫等市政公用设施进行全面整治,确保城市园林、市政、环卫等市政公用设施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要求。
(四)完成迎检期间城市环境布置任务,以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
(五)根据《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组织力量,高质量、高标准完成迎检资料的整理和编制任务,制订景洪市园林城市复查措施。
(六)加大城市园林绿化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章行为,巩固景洪市园林绿化工作成果。
五、工作步骤
按照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景洪市实际,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复查迎检工作,复查迎检工作主要分五个阶:
(一)动员准备阶段(2018 年3月底前)
1. 成立复查迎检组织机构。成立景洪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
2. 落实复查迎检经费。
3. 召开动员大会。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国家园林城市迎检动员大会,签订目标责任书。
(二)初步整改阶段(2018 年 4月底前)
根据迎检工作方案,各部门、各单位对照迎检工作标准,认真组织自查,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要按时完成各项指标和文字材料的收集、上报工作,市迎检办负责资料的汇总、整理。市委、市人民政府督查室通过明查暗访开展全市迎检工作督查,及时通报督查结果。市迎检办领导小组召开扩大会议,听取工作完成情况汇报。
(三)迎接省住建厅专家组复查阶段(2018年5月初)
市复查迎检办组织全市性模拟检查,检查复查迎检工作落实完成情况,对查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制订省住建厅专家组来景洪市复查迎检工作大纲,着手准备迎接园林城市复查工作并做好复查迎检接待工作,制定迎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检查工作方案,完成迎查文字、图片资料等材料。市迎查办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模拟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市人民政府接待办要做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的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各项接待工作。
(四)全面整改提高阶段(省住建厅复查通过后—国家住建部复查前)
根据省住建厅国家园林城市复查组检查反馈的问题以及自测评估结果,全面深入开展整改工作,查漏补缺,落实责任,及时通报整改完成情况。
(五)巩固完善迎接住建部现场抽查阶段(时间以住建部通知为准)
做好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复查准备工作,根据发现的问题,查漏补缺,进行整改,做好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各项接待工作,最终顺利通过国家建设部对景洪市国家园林城市的复查。
五、工作要求
国家园林城市复查,是一项复杂而庞大的系统工程,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时间紧迫,必须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迎检工作的组织、协调作用。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在市迎检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要实行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管,明确责任,细化任务。
(二)对照标准,周密部署。市委、市人民政府要对照新标准,提出全市迎检工作实施意见和整改计划。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制订相应整改和实施计划。同时,按照迎检工作具体要求,对中国足球彩票城市园林绿化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努力提高迎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明查暗访,设立举报电话,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对完成任务不力和各种占绿、毁绿以及损坏绿化行为及时曝光,并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三)突出重点,做好整治。主要包括:一是开展全市市政公用设施专项整治。各级城市管理部门要对全市园林、市政、环卫等公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治和修复,切实提高公用设施完好率。二是开展占绿、毁绿、损绿、破绿行为的专项整治。在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前,市委、市人民政府要集中力量组织开展一次占绿、毁绿专项整治活动,对各种违法建设、擅自占绿、毁绿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进行查处。三是开展户外广告整治。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城市广告管理标准要求,对全市设在园林绿地中的各类广告进行清理,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广告要及时整改,未经审批而擅自设置的广告要坚决清除。四是开展迎检线路专项整治。要选好迎检线路,并根据迎检工作要求对选定的线路进行全面整治。市委、市人民政府要对迎检线路上的园林、市政、环卫等设施进行全面整治,沿线各种违章设施应一律撤除,同时加强无证摊贩管理,取缔各种流动摊贩,维护城市良好的公共秩序。公安部门要加强迎检线路的车辆管理,实现城市交通畅通,车辆停放整齐有序,确保迎检线路达到迎检要求。五是抓好迎检期间的环境保障工作。要根据迎检要求,制订环境布置方案,落实环境布置任务,提升迎检环境品位。
(四)密切配合,完善资料。资料准备工作是迎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相关部门要予以高度重视,按照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任务分解表的要求,及时、准确提供复查迎检有关资料。市迎检办要做好全市迎检工作的资料汇总和整编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市复查迎检领导小组和复查迎检办要求完善、提供2016年至今的有关资料,于2018年4月20日前提交至市复查迎检办。
(五)强化基础,健全机制。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强化各项基础性工作,及时总结迎检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广各种先进经验,完善各类管理机制,加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强化园林科学研究,不断提高园林绿化技术含量,提升全市园林绿化整体水平。有条件的单位要积极提升本单位及单位居住区的绿化品质。
(六)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园林城市迎检工作需要全社会参与和支持。各级宣传部门要根据迎检工作要求,制订宣传工作计划,及时宣传和报道相关工作进度。各级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迎检工作的目的和重要意义,广泛宣传近年来近年来中国足球彩票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情况和国家园林城市成功创建后所带来的成果,大力宣传复查迎检工作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宣传要与迎检工作相结合,与《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结合,与义务植树活动相结合,充分运用报纸、网络、电视台、电台、户外广告、公交车车身等各种载体工具进行宣传。通过宣传,使广大市民了解复查迎检工作有关情况,调动社会各界和全市人民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公众参与、社会协同的良好氛围。
(七)提高常态管理水平,提高人民满意度。要进一步提高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水平,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进一步强化中国足球彩票园林绿化的基础性、经常性工作,着力提高常态管理水平,切实优化城乡人居环境,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所取得的成果,从而提高人民群众对中国足球彩票园林绿化工作的满意度。同时,要以此次复查为契机,将中国足球彩票园林绿化常态管理和基础性工作结合起来,逐项落实,逐条规范,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迎检复查取得实效。
附件:1. 景洪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任务分解表
2. 云南省园林城市(县城、城镇)重点市政基础设施
建设及推进完成成果、成效扣分表
附件1
景洪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任务分解表
一、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类型 |
序号 |
指标 |
考核要求 |
备注 |
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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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合管理(8) |
1 |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 |
①按照各级政府职能分工的要求,设立职能健全的园林绿化管理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有效行使园林绿化行业管理职能; ②专业管理机构领导层至少有1-2位园林绿化专业(其中地级以上城市至少2位)人员,并具有相应的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技术队伍,负责全市园林绿化从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竣工验收到养护管理的全过程指导服务与监督管理。 |
|
市住建局 |
|
2 |
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维护专项资金 |
①政府财政预算中专门列项“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维护资金”,保障园林绿化建设、专业化精细化养护管理及相关人员经费; ②近2年(含申报年)园林绿化建设资金保障到位,与本年度新建、改建及扩建园林绿化项目相适应; ③园林绿化养护资金与各类城市绿地总量相适应,且不低于当地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定额标准,并随物价指数和人工工资增长而合理增加。 |
|
市财政局 市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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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城市园林绿化科研能力 |
①具有以城市园林绿化研究、成果推广和科普宣传为主要工作内容的独立或合作模式的科研机构和生产基地,并具有与城市(区)规模、经济实力及发展需求相匹配的技术队伍,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资金保障到位; ②近2年(含申报年)有园林科研项目成果在实际应用中得到推广; ③开展市花、市树研究及推广应用。 |
|
市住建局 市农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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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实施 |
①《城市总体规划》审批后一年内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制(修)订工作; ②《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由具有相关规划资质或能力的单位编制(修订),与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协调,并依法报批,实施情况良好。 |
①为否决项 |
市住建局 |
||
5 |
城市绿线管理 |
严格实施城市绿线管制制度,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和《城市绿线划定技术规范》(GB/T51163-2016)要求划定绿线,并在两种以上的媒体上向社会公布,设立绿线公示牌或绿线界碑,向社会公布四至边界,严禁侵占。 |
否决项 |
市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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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城市园林绿化制度建设 |
建立健全绿线管理、建设管理、养护管理、城市生态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古树名木保护、义务植树等城市园林绿化法规、标准、制度。 |
|
市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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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信息技术应用 |
①建立城市园林绿化专项数字化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发布与社会服务信息共享平台,并有效运行; ②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实施动态监管; ③可供市民查询,保障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
|
市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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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城市公众对城市园林绿化的满意率(%) |
≥80% |
|
市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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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绿地 建设(14) |
9 |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36% |
|
市住建局 |
|
10 |
建成区绿地率(%) |
≥31% |
否决项 |
市住建局 |
||
11 |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人) |
人均建设用地小于105㎡的城市 |
≥8.00㎡/人 |
考核范围为城市建成区 |
市住建局 |
|
人均建设用地大于等于105㎡的城市 |
≥9.00㎡/人 |
|||||
12 |
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 |
≥80%; 5000㎡(含)以上公园绿地按照500m服务半径考核,2000(含)-5000㎡的公园绿地按照300m服务半径考核;历史文化街区采用1000㎡(含)以上的公园绿地按照300m服务半径考核。 |
否决项;考核范围为城市建成区 |
市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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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万人拥有综合公园指数 |
≥0.06 |
考核范围为城市建成区 |
市住建局 |
||
14 |
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率(%) |
≥60% |
|
市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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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城市各城区绿地率最低值(%) |
≥25% |
考核范围为城市建成区 |
市住建局 |
||
16 |
城市各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最低值(㎡/人) |
≥5.00㎡/人 |
否决项;考核范围为城市建成区 |
市住建局 |
||
17 |
城市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 |
≥95% |
考核范围为城市建成区 |
市住建局 |
||
18 |
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达标率(%)或年提升率(%) |
达标率≥50%或年提升率≥10% |
考核范围为城市建成区 |
市住建局 |
||
19 |
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 |
≥95% |
考核范围为城市建成区 |
市住建局 |
||
20 |
城市道路绿地达标率(%) |
≥80% |
考核范围为城市建成区 |
市住建局 |
||
21 |
城市防护绿地实施率(%) |
≥80% |
考核范围为城市建成区 |
市水务局 市林业局 市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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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植物园建设 |
地级市至少有一个面积40公顷以上的植物园,并且符合相关制度与标准规范要求;地级以下城市至少在城市综合公园中建有树木(花卉)专类园。 |
|
市住建局 |
||
三、建设管控(11) |
23 |
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综合评价值 |
≥8.00 |
|
市住建局 |
|
24 |
公园规范化管理 |
①公园管理符合公园管理条例等相关管理规定; ②编制近2年(含申报年)城市公园建设计划并严格实施; ③公园设计符合《公园设计规范》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④对国家重点公园、历史名园等城市重要公园实行永久性保护; ⑤公园配套服务设施经营管理符合《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保障公园的公益属性。 |
|
市住建局 |
||
25 |
公园免费开放率(%) |
≥95% |
考核范围为城市建成区 |
市住建局 |
||
26 |
公园绿地应急避险功能完善建设 |
①在全面摸底评估的基础上,编制《城市绿地系统防灾避险规划》或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有专章; ②承担防灾避险功能的公园绿地中水、电、通讯、标识等设施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
|
市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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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城市绿道规划建设 |
①编制城市绿道建设规划,以绿道串联城乡绿色资源,与公交、步行及自行车交通系统相衔接,为市民提供亲近自然、游憩健身、绿色出行的场所和途径。通过绿道合理连接城乡居民点、公共空间及历史文化节点,科学保护和利用文化遗产、历史遗存等; ②绿道建设符合《绿道规划设计导则》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③绿道及配套设施维护管理良好。 |
|
市住建局 |
||
28 |
古树名木和后备资源保护 |
①严禁移植古树名木,古树名木保护率100%; ②完成树龄超过50年(含)以上古树名木后备资源普查、建档、挂牌并确定保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 |
|
市住建局 市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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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 |
①园林绿化建设以植物造景为主,以栽植全冠苗木为主,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大树移植、大广场、喷泉、水景、人工大水面、大草坪、大色块、雕塑、灯具造景、过度亮化等; ②合理选择应用乡土、适生植物,优先使用本地苗圃培育的种苗,严格控制反季节种植、更换行道树树种等; ③因地制宜推广海绵型公园绿地建设。 |
|
市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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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立体绿化推广 |
因地制宜制定立体绿化推广的鼓励政策、技术措施和实施方案,且效果良好。 |
|
市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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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城市历史风貌保护 |
①已划定城市紫线,制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或城市历史风貌保护规划,经过审批,实施效果良好; ②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等得到有效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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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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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风景名胜区、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与管理 |
①依法设立风景名胜区、世界遗产的管理机构,管理职能到位,能够有效行使保护、利用和统一管理职责; ②规划区内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或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或自然遗产严格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与国际公约进行保护管理; ③具有经批准的《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等规划,严格履行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审批等手续。 |
考核范围为城市规划区 |
市住建局 州自然保护局 |
||
33 |
海绵城市规划建设 |
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编制海绵城市规划,并依法依规批复实施,建成区内有一定片区(独立汇水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
|
市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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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生态环境(9) |
34 |
城市生态空间保护 |
①城市原有山水格局及自然生态系统得到较好保护,显山露水,确保其原貌性、完整性和功能完好性; ②完成城市生态评估,制定并公布生态修复总体方案,建立生态修复项目库。 |
设区城市考核范围为城市规划区,县级城市为市域范围 |
市住建局 市环保局 |
|
35 |
生态网络体系建设 |
①结合绿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统筹城乡生态空间; ②合理布局绿楔、绿环、绿道、绿廊等,将城市绿地系统与城市外围山水林田湖等自然生态要素有机连接,将自然要素引入城市、社区。 |
设区城市考核范围为城市规划区,县级城市为市域范围 |
市住建局 市水务局 市文广局 市农科局 |
||
36 |
生物多样性保护 |
①已完成不小于市域范围的生物物种资源普查; ②已制定《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和实施方案; ③本地木本植物指数≥0.80。 |
|
市住建局 市环保局 |
||
37 |
城市湿地资源保护 |
①完成规划区内的湿地资源普查; ②已编制《城市湿地资源保护规划》及其实施方案,并按有关法规标准严格实施。 |
考核范围为城市规划区 |
市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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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山体生态修复 |
①完成对城市山体现状的摸底与生态评估; ②对被破坏且不能自我恢复的山体,根据其受损情况,采取相应的修坡整形、矿坑回填等工程措施,解决受损山体的安全隐患,恢复山体自然形态。保护山体原有植被,种植乡土、适生植物,重建山体植被群落。 |
考核范围为城市规划区 |
市国土局 市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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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废弃地生态修复 |
科学分析城市废弃地的成因、受损程度、场地现状及其周边环境,运用生物、物理、化学等技术改良土壤,消除场地安全隐患。选择种植具有吸收降解功能、抗逆性强的植物,恢复植被群落,重建生态系统。 |
考核范围为城市规划区 |
市国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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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城市水体修复 |
①在保护城市水体自然形态的前提下,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开展以控源截污为基础的城市水体生态修复,保护水生态环境,恢复水生态系统功能,改善水体水质,提高水环境质量,拓展亲水空间; ②自然水体的岸线自然化率≥80%,城市河湖水系保持自然连通; ③地表水Ⅳ类及以上水体比率≥50%; ④建成区内消除黑臭水体。 |
考核范围为城市规划区 |
市水务局 市住建局 市环保局 |
||
41 |
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天) |
≥292天 |
|
市环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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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城市热岛效应强度(℃) |
≤3.0℃ |
|
市气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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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市政设施(6) |
43 |
城市容貌评价值 |
≥8.00 |
|
市住建局 |
|
44 |
城市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 |
≥99% |
|
市住建局 市给排水公司 |
||
45 |
城市污水处理 |
①城市污水处理率≥90%; ②城市污水处理污泥达标处置率≥90%。 |
①为否决项 |
市住建局 市给排水公司 |
||
46 |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100% |
否决项 |
市住建局 |
||
47 |
城市道路建设 |
①城市道路完好率≥95%; ②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及实施方案,确保2020年达到城市路网密度≥8公里/平方公里和城市道路面积率≥15%。 |
|
市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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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城市景观照明控制 |
①体育场、建筑工地和道路照明等功能性照明外,所有室外公共活动空间或景物的夜间照明严格按照《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进行设计,被照对象照度、亮度、照明均匀度及限制光污染指标等均达到规范要求,低效照明产品全部淘汰; ②城市照明功率密度(LPD)达标率≥85%。 |
|
市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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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节能减排(4) |
49 |
北方采暖地区住宅供热计量收费比例(%) |
≥30% |
|
|
|
50 |
林荫路推广率(%) |
≥70% |
考核范围为城市建成区 |
市住建局 |
||
51 |
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 |
制定步行、自行车交通体系专项规划,获得批准并已实施。 |
|
市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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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 |
①近2年(含申报年)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比例≥40%; ②节能建筑比例:严寒寒冷地区≥60%,夏热冬冷地区≥55%,夏热冬暖地区≥50%; ③制定推广绿色建材和装配式建筑政策措施。 |
|
市住建局 市发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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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社会保障(4) |
53 |
住房保障建设 |
①住房保障率≥80%; ②连续两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完成率≥100%。 |
|
市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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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棚户区、城中村改造 |
①建成区内基本完成现有棚户区和城市危房改造,居民得到妥善安置,实施物业管理; ②制定城中村改造规划并按规划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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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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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社区配套设施建设 |
社区教育、医疗、体育、文化、便民服务、公厕等各类设施配套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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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市卫计局 市文广局 市住建局 允景洪街道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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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无障碍设施建设 |
主要道路、公园、公共建筑等公共场所设有无障碍设施,其使用及维护管理情况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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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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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否定项 |
57 |
对近2年内发生以下情况的城市,均实行一票否决: ①城市园林绿化及生态环境保护、市政设施安全运行等方面的重大事故; ②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等方面的重大违法建设事件; ③被住房城乡建设部通报批评; ④被媒体曝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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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责任单位 |
注明:嘎洒镇参照此表,提供涉及嘎洒镇区范围的八个类型方面的57项指标相关情况总结及痕迹资料。
附件2
二、云南省园林城市(县城、城镇)重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推进完成成果、成效扣分表
序号 |
指标 |
分值 |
考核内容 |
考核方式 |
完成情况 |
扣分 |
备注 |
责任部门 |
1 |
城市地下综合管理 |
5 |
①市(县)人民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②编制完成城市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并同三年财政规划有效衔接。 ③编制完成3年实施方案。 ④完成地下管线普查。建立有效的标准体系、激励约束机制或制定地下综合管廊运行管理办法。 ⑤竣工验收完成,资料归档或正常运行。 |
查阅资料重点查看督办、研究、计划、支持政策、政府投入、实施方案和工程进度、运管等资料 |
未启动扣5分 ①按省厅要求年进度完成≤60%扣4分 ②按省厅要求年进度完成≤70%扣3分 ③按省厅要求年进度完成≤80%扣2分 ④按省厅要求年进度完成≤90%扣1分 ⑤按省厅要求年进度完成>90%扣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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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情况⑤以按时完成省厅下达任务或执行情况为准 |
市住建局 |
2 |
海绵城市 |
5 |
①及时接省厅下发的通知并及时传达、上报市(县)政府 ②市(县)政府或部门开会研究、部署 ③制定专项规划、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审查或上报) 按时上报进展情况——省厅检查或抽查相符 ④如果工程已落地实施,有基本建设程序一套资料及工程实体资料或归档完成,正常运管 |
查阅资料重点查看督办、研究、计划、财政挂钩、实施方案和工程进度、运管等资料 |
未启动扣5分 ①按省厅要求年进度完成≤60%扣4分 ②按省厅要求年进度完成≤70%扣3分 ③按省厅要求年进度完成≤80%扣2分 ④按省厅要求年进度完成≤90%扣1分 ⑤按省厅要求年进度完成>90%扣0分 |
|
完成情况⑤以按时完成省厅下达任务或执行情况为准 |
市住建局 |
3 |
黑臭水体整治 |
5 |
①及时接省厅下发的通知并及时传达、上报市(县)政府 ②市(县)政府或部门开会研究、部署、确定黑臭水体范围 ③制定专项规划(审查或上报) ④按时上报进展情况——省厅检查或抽查相符 ⑤工程实施,有基本建设程序一套资料及工程实体资料或正常管护 |
查阅资料重点查看督办、研究、计划、财政挂钩、实施方案和工程进度、运管等资料 |
未启动扣5分 ①按省厅要求年进度完成≤60%扣4分 ②按省厅要求年进度完成≤70%扣3分 ③按省厅要求年进度完成≤80%扣2分 ④按省厅要求年进度完成≤90%扣1分 ⑤按省厅要求年进度完成>90%扣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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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情况⑤以按时完成省厅下达任务或执行情况为准 |
市环保局 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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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城乡公厕 |
5 |
①按省厅要求报经人民政府 ②按分解任务落实到各部门 ③按分解任务要求做完年度规划、实施方案、具备开工前期准备工作 ④开工在建、及时上报进度情况并落实资金 ⑤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或投入使用 |
查阅资料重点查看督办、研究、计划、财政挂钩、实施方案和工程进度、运管等资料 |
未启动扣5分 ①按省厅要求年进度完成≤60%扣4分 ②按省厅要求年进度完成≤70%扣3分 ③按省厅要求年进度完成≤80%扣2分 ④按省厅要求年进度完成≤90%扣1分 ⑤按省厅要求年进度完成>90%扣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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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情况⑤以按时完成省厅下达任务或执行情况为准 |
市住建局 各乡镇政府 |
5 |
城镇供水规范化建设 |
5 |
①及时接省厅下发的通知并及时传达、上报市(现)政府 ②市(县)政府或部门开会研究、部署 ③制定专项规划、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审查或上报) ④按时上报进展情况——省厅检查或抽查相符 ⑤工程落地实施,有基本建设程序资料及工程实体资料归档或合格运行 |
查阅资料重点查看督办、研究、计划、财政挂钩、实施方案和工程进度、运管等资料 |
未启动扣5分 ①按省厅要求年进度完成≤60%扣4分 ②按省厅要求年进度完成≤70%扣3分 ③按省厅要求年进度完成≤80%扣2分 ④按省厅要求年进度完成≤90%扣1分 ⑤按省厅要求年进度完成>90%扣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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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情况⑤以按时完成省厅下达任务或执行情况为准 |
市住建局 市给排水公司 各乡镇政府 |
6 |
敏感区域污水处理提标改造 |
5 |
①及时接省厅下发的通知并及时传达、上报市(县)政府 ②市(县)政府或部门开会研究、部署 ③制定专项规划、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审查或上报) ④按时上报进展情况——省厅检查或抽查相符 ⑤工程实施,有基本建设程序资料及工程实体资料或正常管护 |
查阅资料重点查看督办、研究、计划、财政挂钩、实施方案和工程进度、运管等资料 |
未启动扣5分 ①按省厅要求年进度完成≤60%扣4分 ②按省厅要求年进度完成≤70%扣3分 ③按省厅要求年进度完成≤80%扣2分 ④按省厅要求年进度完成≤90%扣1分 ⑤按省厅要求年进度完成>90%扣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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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情况⑤以按时完成省厅下达任务或执行情况为准 |
市住建局 市给排水公司 |
7 |
轨道交通城市防水排涝生活垃圾分类 城市修补及生态修复“双修”工程 |
20 |
①及时接省厅下发的通知并及时传达、上报市(县)政府 ②市(县)政府或部门开会研究、部署 ③制定专项规划、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审查或上报) ④按时上报进展情况——省厅检查或抽查相符 ⑤工程落地实施,有基本建设程序一套资料及工程实体资料或正常运行 |
查阅资料重点查看督办、研究、计划、财政挂钩、实施方案和工程进度、运管等资料 |
未启动扣5分 ①按省厅要求年进度完成≤60%扣4分 ②按省厅要求年进度完成≤70%扣3分 ③按省厅要求年进度完成≤80%扣2分 ④按省厅要求年进度完成≤90%扣1分 ⑤按省厅要求年进度完成>90%扣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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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为四项合计,扣分以单项工作进展计算;完成情况⑤以按时完成省厅下达任务或执行情况为准 |
市发改委 市住建局 市环保局 市给排水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