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球彩票关于印发景洪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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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4-23 14:52
景政办发〔2018〕4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度假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景洪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足球彩票
2018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景洪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工作方案
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是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和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保护良好生态和改善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环境的必然要求,是重大的民生工程。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西政办函〔2018〕19号)精神,结合中国足球彩票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保供给予保环境并重,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方针,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以“能源化—沼气化和肥料化—堆肥”为主要处理方向,以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主要利用方向,健全制度体系,强化责任落实,完善扶持政策,严格执法监管,加强科技支撑,强化装备保障,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统筹兼顾,协同推进。统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畜产品有效供给需求和种植用肥需要,奖惩并举,疏堵结合,种养循环,加强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能力和养殖污染监管能力建设,合力推进生产发展和环境保护。
一是坚持“整市推进、重点突破、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就地消纳、综合利用”的原则。统筹规划种养业布局,强化政策扶持、指导服务和执法监管,整市推进区域内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污染治理。以畜禽规模养殖场为重点,突出生猪、肉牛、家禽三大畜种,加强老场改造升级,严格新场规范管理,多措并举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不断提高全市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水平。
二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区域资源环境特点,结合不同规模、不同畜种养殖场养殖废弃物产生情况,宜肥则肥,宜气则气,宜电则电,推广经济适用的利用模式,实现粪污就地就近利用。
三是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健全完善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建立企业投入为主、政府支持、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的运营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培育发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业。
四是属地管理,严格责任。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总责。有关部门在本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督促指导畜禽养殖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三)现状及目标。中国足球彩票畜牧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满足日益增长的畜产品消费需求,产业发展环境整体宽松,环境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随着畜禽养殖总量的不断增加,粪污的产生量也不断积累增加。2017年全市肉牛存栏21565头,牛粪总量15.74万吨(按20千克/日计算),牛尿总量5509.86万升(按7升/日计算);生猪存栏202729头,猪粪总量37万吨(按5千克/日计算),猪尿总量18499.02万升(按2.5升/日计算);山羊存栏16279只,山羊粪总量1.19万吨(按2千克/日计算),山羊尿总量297.09万升(按0.5升/日计算);鸡存笼2058699羽,鸡粪总量6.39万吨(按0.085千克/日计算);鸭存笼43086羽,鸭粪总量0.2万吨(按0.10千克/日计算);鹅存笼18466羽,鹅粪总量0.1万吨(按0.15千克/日计算)。畜禽粪总量60.62万吨,牲畜尿总量24305.97万升。
到2020年,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环境保护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其中,2018年,启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市推进试点工作;2019年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3%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0%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2020年,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4%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3%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二、重点区域及技术模式
(一)重点区域。以各乡镇坝区、江河沿岸及公路沿线为重点,主要在国家级、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及规模养殖场开展实施。通过开展实施养殖废弃物资源利用示范建设,达到整市推进,重点突破。
(二)技术模式。结合中国足球彩票畜禽养殖实际资源环境要求,以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为核心,因地制宜,总结凝练技术模式并加以推广。按照种养结合、清洁回用及达标排放三个方面处理方向,重点推广粪便堆肥利用模式、粪污能源利用模式、粪水肥料利用模式、粪便饲料化利用模式和粪水达标排放模式等五种模式。通过以上技术模式,落实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措施,指导乡(镇)完成相关技术工作,把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落到实处。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严格执行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认真执行畜禽规模养殖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新建或改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配套适宜的养殖粪污消纳用地,严格落实粪污处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三同时”制度,开展多部门联合选址和审批的一站式服务,配备必要的养殖粪污和病死畜禽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并保证其正常运行,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已委托第三方对养殖废弃物代为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可以不自行建设相应设施。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有关规定,对不同区域、不同规模的畜禽养殖场(小区)项目分类实行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登记表管理。对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环境保护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农业和科技局配合)
(二)严格执行畜禽养殖污染监管制度。环保、农业等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加强监督管理、指导和服务。按照国家、省、州要求构建统一管理、分级使用、共享直联的监管平台,加强对直报信息系统的在线监管、实时监控,对上报信息不实的依法予以处罚。各乡镇实施畜禽规模养殖场分类管理,对设有固定排污口、符合条件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强化规模养殖场环境保护责任,对不运行处理设施,偷排、漏排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依法处理,相关信息通过有关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环保部门会同农业部门对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配套设施检查验收,对符合要求的,实施销号制度和定期复核制度。环保部门把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做好日常监管工作。(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农业和科技局配合)
(三)严格执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监管制度。严格执行规模养殖场备案制度,依托全国统一的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构建统一管理、分级使用、共享直联的管理平台,对规模养殖场(小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进行在线监管、实时监控,做到及时知情、精准管理、精准服务。规模养殖业主要切实履行定期直报信息的义务,保证直报信息客观真实。各乡、镇要采取多种手段加强对辖区内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的全过程监管,确保资源可持续利用。依法完善肥料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商品有机肥质量监管。畜禽养殖规模超过土地承载能力的乡、镇要合理调减养殖总量。加强禁养区监管,做好禁养区内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关闭或搬迁工作。做好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物减排核查工作,对畜禽粪污全部还田利用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将无害化还田利用量作为统计污染物削减量的重要依据。(市农业和科技局牵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
(四)严格执行属地管理责任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负总责,结合本地实际,依法明确部门职责,细化任务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政策措施,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把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建立激励和责任追究制度。统筹畜产品供给和畜禽粪污治理,落实“菜篮子”首长负责制。各乡镇人民政府须于2018年4月底前制定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具体实施方案并公布实施,细化分解年度重点任务,编制工作清单,抓好工作落实,并抄送市农业和科技局、环境保护局备案。(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五)严格执行规模养殖业主体责任制度。各乡镇要督促指导各畜禽规模养殖场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要求,建设并正常运行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或委托第三方进行有效处理,确保粪污资源化利用。畜禽粪污贮存设施要做到防雨、防渗、防溢。按照“三区”划定范围,所有禁养区内的规模养殖场在规定的时限内依法关停或搬迁,所有限养区内的规模养殖场,必须无条件配套粪污处理设施,杜绝养殖场粪污直排;所有适养区内的规模养殖场要以地定畜,凡超出土地和环境承载能力的养殖场,以及粪污处理设施不到位的养殖场,一律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整治到位,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如期整改的,环保部门将按照程序严肃处理。对已获得国家、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等称号,但粪污资源化利用不符合要求的规模养殖场,按照有关程序取消其称号。(市农业和科技局、市环境保护局牵头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六)优化畜牧业区域布局。坚持以地定畜、以种定养,根据耕地、林地、草地环境承载能力确定畜禽养殖规模,市委、市政府出台相对应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土地使用政策,在农田、农地划定一定比例的面积配套建设畜禽舍,探索发展“种粮+养殖”的种养结合家庭农场,宜禁则禁、宜减则减、宜增则增,促使种养业在布局上相协调、在规模上相匹配、在产出上相促进,实现畜禽粪便对外零排放,并为畜禽舍周围的农田、农地提供大量有机肥料,用于种植“生态”农作物,实现种养结合,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
以景洪城区为中心,嘎洒、勐罕、勐养、普文、勐龙等农副产品丰富且经济较繁荣的坝区乡镇为重点,进一步发展生猪生产,完善瘦肉型猪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大力推广“三元杂交”瘦肉型猪养殖。普文、基诺、景哈、嘎洒、勐养、勐龙、景讷等乡镇的山区村利用西双版纳小耳猪资源优势,在实施纯种扩繁、本品种选育保种的同时,进行产业化开发利用。江北片区勐旺、景讷、大渡岗部分山区村寨稳步发展生猪生产的前提下,利用现有荒山草坡巩固肉牛养殖;在勐龙镇充分利用丰富的牛源资源和玉米秸秆,积极开展肉牛短期育肥,提高肉牛出栏率和商品率;景讷乡、嘎洒镇、勐罕镇、普文镇充分利用玉米秸秆,通过推广肉牛品种改良、种草养牛、农作物秸秆生化饲料的开发利用,加强防疫等实用技术,增加肉牛的存出栏数。在勐龙、嘎洒、勐旺、大渡岗、景讷扶持发展云岭黑山羊。同时,在普文、景讷、大渡岗、勐旺、基诺、勐罕扶持发展林下生态养鸡,进一步提高存出笼数量,增加农户养殖收入。
因地制宜,因场施策,推广符合景洪实际的不同畜禽品种、不同规模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主导模式。引导大型养殖场以自动喂养和环境控制为重点,利用现代科技和装备,采用漏粪地板、液泡粪、自动刮粪等方式,全量收集粪尿,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引导中小规模养殖场按照“干清粪、控制用水或饮污分流、雨污分流,综合利用”的技术路线,建设完善导流槽、贮粪棚、贮液池等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农村散养户依托林业系统的节能减排沼气工程,以人厕、畜禽舍、沼气“三结合”模式防止粪污污染。
各乡镇要进一步完善畜牧业发展规划,加强规模养殖场选址指导、服务和管理,建立由乡镇、街道组织,属地农业、林业、水务、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城乡规划机构共同参与的六方联合踏勘选址机制,增强规模养殖场选址的系统性和科学性。(市农业和科技局牵头,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部门配合)
(七)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以各乡镇规模养殖场为重点,支持规模养殖场圈舍标准化改造和设备更新,配套建设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建设自动喂料、自动饮水、环境控制等现代化装备,推广节水、节料等清洁养殖工艺和干清粪、微生物发酵等实用技术,实现源头减量。加强规模养殖场精细化管理,推行标准化、规范化饲养,推广散装饲料和精准配方,提高饲料转化效率,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加快畜禽品种遗传改良进程,提升母畜繁殖性能,提高综合生产能力。落实畜禽疫病综合防控措施,降低发病率和死亡率。(市农业和科技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配合)
(八)促进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以畜禽养殖废弃物减量化生产、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为重点,开展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活动,整市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鼓励引导规模养殖场建设必要的粪污处理利用配套设施,对现有基础设施和装备进行改造升级。鼓励养殖密集区建设集中处理中心,开展专业化集中处理。集成推广先进适用的清洁养殖工艺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指导规模养殖场选择科学合理的粪污处理方式。各乡镇针对本行政区域内不同规模养殖场的特点,逐场督促制定粪污资源化利用方案,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市农业和科技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部门配合)
(九)提升种养结合水平。支持第三方处理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发挥专业技术优势,建立有效的市场运行机制,引导企业提供可持续的商业模式,构建点面结合,整体推进种养循环发展机制。对西双版纳邦格牧业科技有限公司、西双版纳为民牧业有限公司、西双版纳云岭茶花鸡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景洪柏明养殖有限责任公司等养殖龙头企业和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因地制宜,因场施策,推广符合景洪实际的不同畜禽品种、不同规模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主导模式。
以玉米、水稻、果、菜、茶、咖啡、橡胶为重点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支持引导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积造和施用有机肥,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实现节本增效、提质增效。开展养殖场进果园、进菜园、进茶园、进咖啡园、进林地行动,配合沼气工程大力发展“畜—沼—果”“畜—沼—蔬”“畜—沼—茶”“畜—沼—咖啡”“畜—沼—林”等适度规模养殖、小区域循环利用模式,实现畜禽粪污低成本利用。支持在田间地头配套建设管网和储粪(液)池等设施,解决粪肥还田“最后一公里”问题。(市农业和科技局牵头,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环境保护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部门配合)
(十)提高沼气和生物天然气利用效率。推动以畜禽粪污为主要原料的能源化、规模化、专业化沼气工程建设,促进农村能源发展和环境保护。支持规模养殖场和专业化企业生产沼气、生物天然气,促进畜禽粪污能源化,促进农村清洁能源供应。优化沼气工程设施、技术和工艺,引导大型规模养殖场在生产、生活用能中加大沼气或沼气发电利用比例。支持大型粪污能源化利用企业建立粪污收集利用体系,配套与粪污处理规模相匹配的消纳土地,促进沼液就近就地还田利用。(市农业和科技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市林业局、市环境保护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部门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针、政策、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对工作开展进行统一组织及协调管理,并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乡镇、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尽快制定和完善具体政策措施,扎实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李文武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刘 波 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周 强 市农业和科技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成 员:赵继海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谭建军 市农委办副主任
叶文济 市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
李荣华 市农业和科技局副局长
刘 刚 市财政局副局长
罗从元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高雪昆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李 达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岩罕冯 市林业局副局长
杨金学 市水务局副局长
谭 伟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门 云 市国税局旅游度假区分局分局长
罗云和 市地税局副局长
杨 波 市供电局副局长
朱际勇 嘎洒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岩 燕 勐龙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王泽萍 景哈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杨 东 勐罕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杨 勇 基诺族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岩温香 勐养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孙云波 景讷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岩温叫 中国足球彩票人民政府副乡长
张绍山 普文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佐 菁 勐旺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二)明确部门职责分工。领导小组把各项任务落实到具体的牵头责任单位,强化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的协调工作,统筹安排工作的组织落实,确保方案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市环保局负责对畜禽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环保“三同时”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养殖场污染事件,督促规模养殖企业和养殖户落实强制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制度;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落实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用地,对有机肥厂、集中处理中心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年度用地计划中优先安排;市农业和科技局负责组织协调种养产业对接,加强粪肥还田技术指导,确保科学合理施用,并牵头负责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试点的日常工作,负责引导养殖场建设自动喂料、自动饮水、环境控制等现代化装备,推广节水、节料等清洁养殖工艺和干清粪、微生物发酵等使用技术,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实现源头减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辖区内养殖场的粪污处理利用设施进行建设,切实把畜禽粪污污染防治、资源化利用相关规定列入《村规民约》,开展村民自治。(市农业和科技局、市环境保护局牵头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三)统筹解决用地用电问题。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用地,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进一步完善规模养殖设施用地政策,提高设施用地利用效率,提高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有机肥生产制造设施用地占比及规模上限。将以畜禽养殖废弃物为主要原料的大中型沼气工程、有机肥厂、集中处理中心建设用地纳入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年度用地计划中优先安排。落实规模养殖场农业生产用电政策。(市国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市林业局牵头,市农业和科技局配合)
(四)加强财税政策支持。完善政策措施,统筹利用中央和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等资金,加快畜禽养殖场粪污设施改造。将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有关设施设备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实行敞开补贴,各级财政要加大投入,支持规模养殖场、第三方处理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粪污处理设施。鼓励各级政府和社会资本设立投资基金,创新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和运营模式。沼气发电上网电价和上网电量按照云南省可再生能源消纳有关办法执行。生物天然气符合城市燃气管网入网技术标准的,经营燃气管网的企业应当接收其入网。落实沼气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支持沼气工程开展碳交易项目。认真执行国家对畜禽规模化养殖场产生的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及无害化处理的环保税收优惠政策。(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市农业和科技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地税局、市林业局牵头,市国税局、市供电局等部门和单位负责配合)
(五)加强科技及装备支撑。组织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研发,提高资源转化利用效率。开发安全、高效、环保新型饲料产品,引导矿物元素类饲料添加剂减量使用。加强技术服务与指导,开展技术培训,提高规模养殖场、第三方处理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技术水平,集成推广应用有机肥、水肥一体化等技术。加强与国内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对关键技术进行联合攻关,以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和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加大攻关成果转化应用。(市农业和科技局牵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
(六)加大资金投入。积极申请中央畜牧业绿色发展项目、中央财政扶持现代农业项目、生猪养殖小区项目政策支持。并在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撬动作用的基础上,市政府结合人居环境提升工程,设立市级畜禽粪污污染防治、资源化利用专项财政资金,用于农村畜禽密集养殖区域的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建设。并将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有关设施设备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实行敞开补贴;充分调动社会资本参与畜禽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建设。(市农业和科技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七)加强督查和绩效评价考核。要建立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和督查机制,以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有机肥还田利用、沼气和生物天然气使用等指标为重点,对本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开展考核,并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绩效评价考核纳入市政府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把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及乡镇,建立完善的目标考核机制,建立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市农业和科技局、市环境保护局牵头)
(八)加强宣传引导。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畜禽养殖废弃物治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各地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好经验、好做法,增强从业人员治污的责任感、紧迫感。加大对违法排污者处罚力度,曝光违法排污行为,形成治污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市农业和科技局、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新闻办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