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景政办发〔2025〕4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场社区、园区管委会,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省、州驻景各有关单位:
《景洪市2025年基本养老保险扩面提质增效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5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景洪市2025年基本养老保险扩面提质增效
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挥基本养老保险在共同富裕和居民增收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全市养老保险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2025年基本养老保险扩面提质增效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发〔2025〕10号)要求,结合景洪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确保到2025年底,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10.62万人,其中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6.4万人;缴费阶段人员中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占比稳定在30%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人数占应缴费人数的比率达到90%以上,选择最低档次缴费人数占比<85%,选择500元及以上档次缴费人数占比>9%。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全市基本养老保险扩面提质增效工作,切实加强对全市基本养老保险扩面提质增效工作的组织领导,调整充实了景洪市基本养老保险扩面提质增效工作专班,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罗 丹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郑成仙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局长
成 员:张国伟 州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依万香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公务员局局长
张学宇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广电局局长、市社
科联专职副主任
李忠全 市民政局副局长
辛悦梅 市司法局副局长
王 淋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建章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玉应波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王泽萍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兰 刚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岩 庆 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杨 军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李柏忠 市政务服务局副局长
古朝春 市总工会副主席
玉远叫 市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陈 俊 市税务局副局长
冯岩相新 允景洪街道办事处组织委员
夏 颖 江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杨 可 嘎洒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杰 锋 嘎栋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季 渊 曼弄枫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军 伐 勐龙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武春坚 景哈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雷 军 勐罕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西丽娟达 基诺山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罗常祖 勐养镇武装部部长
邓宇婷 景讷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罗 晶 中国足球彩票人民政府副乡长
张校琼 普文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岩罕香 勐旺乡组织委员
邱 军 中国足球彩票社区管委会副主任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陈建章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市人社局社保股、社会保险中心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主要负责全市基本养老保险扩面提质增效的日常事务工作,协调推进全市基本养老保险扩面提质增效工作,督促和指导全市各有关部门开展基本养老保险扩面提质增效工作,积极应对和处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主要举措
(一)强化多支柱体系建设,增强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性
1.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坚持基本养老保险第一支柱的基本定位,鼓励支持职工多缴费、长缴费提高养老保障水平。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落实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2.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大力发展养老保险第二支柱,优化企业年金备案流程。充分发挥企业年金在引才、育才、留才方面的独特作用,聚焦重点行业、重点产业,鼓励用人单位低门槛参加、低覆盖比例和低缴费标准起步建立年金。(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积极发展养老保险第三支柱,贯彻落实国家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及配套政策,鼓励引导有条件的参保人员参加个人养老金,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保障需求。(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聚焦精准高质量扩面,增强养老保险制度可及性
4.构建民营企业和职工利益共同体。促进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依法依规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夯实政府、用人单位和个人责任,推动实现法定人员参保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基本养老保险扩面提质增效工作专班成员单位)
5.引导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保。加大跨部门数据共享力度,聚焦以平台名义提供出行、外卖、即时配送等劳动并获得报酬或者收入的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推动实现参保广覆盖。(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场社区管委会)
6.健全新市民参保缴费机制。引导被征地农民、进城务工人员、有缴费能力的城乡富裕居民积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加大宣传引导,逐步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高档次缴费人员占比,减少低档次缴费人员占比,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均缴费水平。对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按规定给予养老保险缴费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场社区管委会)
(三)强化参保困难群体帮扶,增强养老保险制度保障作用
7.完善困难人员缴费帮扶政策。落实就业困难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政策和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代缴政策。(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场社区管委会)
8.鼓励各类社会经济组织补助缴费。鼓励整体实力强、收益稳定的村(社区)、村民(居民)小组结合实际积极主动开展集体经济补助参保缴费工作。倡导社会各界及爱心人士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给予资助,扶助困难群体参保缴费。(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场社区管委会)
(四)提高精细化服务水平,增强养老保险服务便捷性
9.实施经办数字化转型。拓展全省统一平台、各级政务服务平台、各级经办窗口平台、基层办事平台应用,推进网上“全景式社保服务”。优化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方式。(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务服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场社区管委会)
10.开展暖心社保服务。高效推进“全省通办”“一网通办”。开展“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常态化进行社保政策宣传。依托新媒体、乡村应急广播等各类渠道,提高群众对社保政策的可感可及性。深拓社保“就近办”服务内容和方式,加强与银行、邮政等机构合作衔接,推动社保高频服务事项委托或合作办理。(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场社区管委会)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市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推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提质增效是应对老龄化挑战、促进城镇化进程、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准确把握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务实高效地抓好落实。
(二)强化部门协同。各乡镇、街道、农场社区和市基本养老保险扩面提质增效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积极参与、高效联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全面完成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工作任务。
(三)突出宣传引导。全市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正面宣传,聚焦重点行业、重点产业点对点宣传服务。开展“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常态化开展社保政策宣传服务。依托新媒体等各类宣传渠道,及时总结实施成效,积极推广经验做法,提高群众对社保政策的可感可及性,形成全民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