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景洪市促进生猪产业发展保障市场供给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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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0-01-23 17:48
日前,中国足球彩票印发了《景洪市促进生猪产业发展保障市场供给实施方案》(景政办发〔2020〕4号),以下简称《方案》),自2020年3月11日施行。为了便于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农场更好地理解该方案的内容,切实做好落实工作,现就《方案》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说明如下:
一、出台的背景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给的意见》
(农牧发〔2019〕9 号)文件、《云南省支持生猪产业加快生产发展若干措施》、《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 年生猪稳产保供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各级会议精神,为促进景洪市生猪产业发展,保障市场供给,结合景洪市生猪养殖现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关于适用范围
《方案》的责任对象为景洪市农业农村局、景洪市财政局和乡镇级从事畜牧工作的部门;政策享受对象是辖区内从事生猪养殖的企业或个人。
(二)总体原则
促进生猪产业发展,保障市场供给,强化政策扶持,创新体
制机制。重点支持种猪场、规模养猪场恢复和扩大生产,稳定基础产能,同时,全力支持生猪养殖场(户)增养补栏,确保生猪生产持续发展,生猪产品供应市场稳定。
(三)关于政策规定
1.给予规模较大、生产能力较强的规模猪场短期贷款贴息支持。
贴息支持对象:能繁母猪存栏达到 50 头的规模猪场。
贴息范围:用于购买饲料和购买母猪、仔猪等生猪生产方面
的流动资金,对银行贷款贴息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贷款利息的50%。
贴息时间:从2019 年10 月1 日至2020 年月9 月30 日,对贴息期内到期的贷款,应按照时间付息时间计算。
2.为鼓励支持生猪养殖场(户)、散养户增养补栏,增强自主育种和供种能力,保证生产供给不断档,给予种公猪、能繁母猪补贴。
能繁母猪补贴:养殖能繁母猪给予一次性补贴 200元/头。
种公猪补贴:养殖种公猪给予一次性补贴1000元/头。
注:以上补贴头数以2020年10月份核查的存栏数据为准。
此处所指一次性补贴是每头只补一次,能繁母猪是指已经产仔具有繁殖能力的母猪。
(四)政策申报程序和要求
1.贴息政策
(1)符合贴息条件的企业需要将营业执照复印件,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贷款合同,银行借款借据,贷款账明细,利息支付凭证,真实性承诺书及其他证明材料的顺序分企业装订成册报乡镇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2)由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报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
(3)由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共同对乡镇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贴息名单,并上报市人民政府。
2.能繁母猪和种公猪补贴
(1)由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对辖区内的企业或个人进行核实,能繁母猪和种公猪数量核实依据为现场查看养殖档案和免疫档案。
(2)申报名单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农场管委会认真核实后,统一汇总上报至景洪市农业农村局。
(3)由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共同对乡镇上报的材料进行核实,确定补贴名单,并上报市人民政府。
(五)关于管理职责分工
1.景洪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材料收集、审核、汇总,以及对接市财政局共同开展审核上报工作。
2.景洪市财政局负责配合景洪市农业农村局开展材料审核和上报工作。
3.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场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江北街道办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各自辖区现场核实、名单及材料审核上报工作。
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农场管委会负责名单及材料的审核和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