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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诺山乡关于制止耕地非农化“六个严禁”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 的公告

  • 来源 :景洪市基诺族乡人民政府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1-07-28 08:51

为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及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要求,现将制止耕地非农化“六个严禁”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公告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

制止耕地非农化“六个严禁”

一、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

二、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严格控制铁路、公路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绿化带用地审批。道路沿线是耕地的,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绿化带宽度不超过5米,县乡道路不超过3米。

三、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禁止以河流、湿地、湖泊治理为名,擅自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

四、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新建的自然保护地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地以外的永久基本农田不得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五、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不得违反规划搞非农建设、乱占耕地建房等。

六、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不得通过擅自调整县乡国土空间规划规避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审批。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

一、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二、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三、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四、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五、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六、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七、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八、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六个严禁”和“八不准”行为线索举报电话:

基诺山乡人民政府0691—2470101

基诺山乡自然资源所0691—2470125

基诺山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0691—2470778

举报时间:7月27日—8月30日。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上午:08:30至12:00

下午:14:30至18:30

特此公告

责编:王乙淇

编辑:周  惠

来源:农业综合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