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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大养殖户朋友的一封信 ——科学防控疫病,守护畜禽健康

  • 作者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
  • 来源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5-03-21 16:15

广大养殖户朋友们:

你们好!

春季是万物复苏的季节,也是动物疫病的高发期。昼夜温差大、气候多变等因素易导致畜禽抵抗力下降,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以及常见呼吸道、消化道疾病传播风险显著增加。为保障畜禽健康、维护养殖效益,我们特向您发出以下倡议,共同筑牢动物疫病防控屏障:

一、强化饲养管理,筑牢健康基础

(一)做好环境调控。及时清理圈舍粪便、垫料,保持干燥通风;定期消毒(建议每周1-2次),重点对食槽、水槽、运输工具等进行彻底消杀。

(二)科学营养供给。根据畜禽生长阶段调整饲料配方,确保营养均衡;避免霉变饲料,可添加维生素、益生菌等增强免疫力。

(三)减少应激反应。春季气温波动大,注意防寒保暖与通风换气的平衡,避免因温差过大导致畜禽应激。

二、落实免疫接种,构建免疫屏障

(一)严格执行免疫程序。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强制免疫病种做到“应免尽免”,确保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应达到100%;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应常年保持在70%以上。猪瘟、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新城疫等病种按照养殖场免疫程序及时实施免疫。

(二)关注补免与监测。及时对新生、新补栏畜禽及免疫保护期到期的畜禽进行补免,定期配合兽医部门开展抗体监测。

(三)规范疫苗使用。选择正规渠道疫苗,严格按说明书保存和接种,避免交叉污染。疫苗产品信息可在中国兽药信息网“国家兽药基础信息查询”平台“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数据”中查询。

三、严控生物安全,阻断传播途径

(一)封闭式管理。养殖场(户)实行人员、车辆、物资进出登记制度,谢绝无关人员参观;进出场区需严格消毒。

(二)严防疫源输入。引种或补栏时,务必查验动物检疫证明,并隔离观察至少14天,确认健康后方可混群。

(三)严格无害化处理。对病死畜禽、污染物等严格按规范进行深埋或焚烧处理,严禁随意丢弃、售卖。

四、加强监测预警,早发现早处置

(一)每日巡查观察。关注畜禽精神状态、采食量、粪便等异常情况,发现不明原因死亡或群体发病,立即隔离病畜并报告村级防疫员或乡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二)配合流调与采样。如周边发生疫情,主动配合政府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环境采样等工作,及时采取封锁、扑杀等措施。

五、履行社会责任,共筑防疫长城

(一)依法依规生产。严禁使用违禁药物、非法疫苗,如实申报存栏和出栏信息。

(二)联防联控。积极参与村(社区)组织的防疫培训,与周边养殖户互通信息,形成群防群控合力。

养殖朋友们,动物疫病防控事关产业安全、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让我们携手行动,以科学的态度、规范的操作,共同守护畜禽健康,为全年丰产增收奠定坚实基础!

祝您养殖顺利,平安丰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