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耐心劝导,违法企业自行拆除 ——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采取“生态环境+镇村”联合执法 监管模式处理木炭厂排污扰民问题
-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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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3-01-09 18:29
近日,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位于景洪市勐罕镇曼嘎俭曼峦嘎村旁的木炭厂排放烟气扰民。“群众利益无小事,治理污染不能拖,直面问题纾民困”,接到举报后,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立即派出执法人员,联合属地政府、相关站所、村委会使用无人机开展仔细排查,排查出村寨附近有一家木炭厂正在生产。
经查,该木炭厂名为景洪勐罕康强木炭厂,在未办理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投入生产,属无证排污,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存在废气污染扰民问题。执法人员现场制作勘察笔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调查询问,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该厂立即停止生产。执法人员现场普法告知经营者木炭厂属于重点管理行业,需要办理排污许可证并安装自动监控设施,但该厂土质木炭窑属于淘汰类的落后生产工艺,且无任何污染治理设施,难以整改并取得排污许可证。在执法人员的耐心劝说下,经营者决定自行拆除,恢复原貌。截至目前,该木炭厂已全部拆除完毕,共计拆除木炭窑10个约200平方米。污染隐患消除,群众诉求解决到位。
下一步,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探索新型执法模式,采取严厉措施,坚决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特别是无证排污木炭厂,加大联合整治力度,加强日常巡查,全力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巩固执法成果,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生态、生活、生产环境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