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切换成纯文本
  • 页面放大功能
  • 页面缩小功能
  • 页面配色功能
    • 页面原始配色
    • 黑底黄字白链接
    • 黄底黑字蓝链接
    • 蓝底黄字白链接
    • 白底黑字蓝链接
  • 十字辅助线功能
  • 示屏放大器功能
  • 页面后退功能
  • 页面前进功能
  • 退出无障碍

套牌上路”“准驾不符”这些违法行为不能有!

  • 来源 :景洪市公安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2-08-08 11:24

“套牌上路”难逃火眼金睛8月1日,景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通过排查分析,雷霆出击在曼喃村查获一辆“套牌”大排量摩托车。 当日,城区一中队组织警力,寻线追踪,在曼喃村将“套牌”大排量摩托车查获。经民警现场询问得知,罗某通过网络平台购买了两副机动车号牌,交替悬挂在自己购买的一辆无号牌大排量摩托车上使用,以逃避交警部门监管。经现场查询,该车涉嫌使用其它机动车号牌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景洪交警依法暂扣该辆摩托车,现已移交大队违法处理中心做进一步处理。




拿着“E照驾驶小汽车”!罚7月30日,景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三中队在市一中路口设置临时执勤点开展交通整治“百日行动”期间,查获一起机动车辆驾驶员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违法行为。当日,景洪交警在市一中路段对一辆车牌为桂AZ88**的红色名爵牌小型汽车进行例行检查,当民警示意驾驶员出示机动车驾驶证、行车证时,驾驶人凌某某神情紧张,手脚慌乱,迟迟不能出示相关证件,称其未携带驾驶证等相关证件。随后,民警要求驾驶人提供身份证号码,通过警务平台进行核查。经查,驾驶人凌某某的准驾车型为E,而他驾驶的小型汽车需要C1及以上证件才能驾驶上路,该驾驶人准驾车型不相符合。在证据面前,凌某某也不再隐瞒,出示了自己的相关证件,景洪交警对其进行了交通安全法规教育,指出准驾不符的严重后果和危害,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徐某某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