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落实阶段性缓缴社保政策助力特困行业纾困稳岗
- 来源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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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2-06-17 17:56
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印发的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16号)精神,实施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促进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特困行业纾困发展,景洪市迅速行动,主动作为,确保缓缴政策落地见效。
本着以精准宣传、简化流程、优化服务,助力特困行业纾困稳岗。通过部门数据共享筛选符合缓缴政策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五类行业企业参保缴费单位,实施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把惠企惠民政策送上门。申报缓缴的企业从5月起可申请,缓缴月份相应顺延基本养老保险费,总缓缴期限不超过3个月,申请缓缴保费最迟于今年12月15日前补缴到位;工伤保险总缓缴期限不超过12个月,原则上在缓缴期满后一个月内补缴缓缴的工伤保险费款。
通过微信公众号、雨林景洪以及QQ工、微信工作群、电联等形式多渠道发布政策,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逐个电话通知的双重服务模式,线上线下共同发布精准落实缓缴政策,让符合条件的企业切实享受到政策红利。启用即申即享,企业提交缓缴申请,经社保机构审核后,即可享受缓缴政策,流程便利快捷。缓缴期间,市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加强情况跟踪,温馨提醒企业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缓缴的社保费,以免产生不必要的利息和滞纳金,用优质的服务,为企业纾困。
截至目前,全市共收到21家参保企业提交缓缴申请,共计可缓缴养老保险费约270万元、工伤保险费约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