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届市委第二轮第四巡察组召开巡察景洪市司法局工作动员会
- 来源 :景洪市司法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2-03-28 10:58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25日,七届市委第二轮第四巡察组召开巡察景洪市司法局工作动员会。会前,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主持召开与被巡察党组织书记的见面沟通会,会议简要通报巡察任务、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巡察办主任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动员会上,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作了动员讲话,景洪市司法局党组书记作表态发言。
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及全体组员,景洪市司法局领导班子、股所级干部及乡镇(街道)司法所负责人参加会议。
市委第四巡察组指出,巡察是政治巡察,本质是政治监督。巡察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目的是坚持好、巩固好、维护好党的领导,根本任务是“两个维护”,监督重点是聚焦党委职能责任,监督标准是“四个对照”。市委第四巡察组将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强化政治监督,紧扣被巡察党组织履行政治责任和作用发挥情况,紧盯领导班子、突出“关键少数”,重点围绕“三个聚焦”开展监督检查。具体来讲,要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市委第四巡察组强调,要深刻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巡视巡察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巡视巡察本质就是政治监督,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统揽“四个伟大”,探索自我监督规律形成的重大创新成果,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居于根本和统领地位,是新时代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点和难点。市司法局领导班子要提高认识,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巡察工作,要把支持、配合巡察工作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标尺、重要抓手和践行“四个意识”的具体行动,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责任感,积极支持、配合巡察组开展好工作。市委巡察组必须严格按照巡视工作条例和其他党内法规,依法依规开展工作,确保巡察工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景洪市司法局党组书记表态: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统一思想。局党组及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干部职工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这次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接受、积极配合、主动支持巡察组的监督检查。二是精心组织安排,全力协调配合。党组书记将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工作统筹,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坚决服从巡察组的统一安排,精心组织,全力配合巡察组搞好巡察工作。讲成绩不粉饰拔高,谈问题不护短遮掩,实事求是地向巡察组提供情况、反映问题,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和看法,确保巡察组了解真实情况、发现实际问题。三是诚恳接受监督,扎实抓好整改。以虚心诚恳的态度接受监督检查,认真查找问题,以问题为导向扎实抓好整改,通过接受巡察,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把精力集中到干事创业、加快发展上来,确保司法行政事业健康发展。
据悉,市委第四巡察组将在景洪市司法局工作45天。巡察期间(3月25日—5月8日)设专门举报电话:18869138884,邮箱:jhswdsxcz4@163.com,接访地点:市农垦集团四楼(易武路9号)。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30—18:30,巡察组问题意见收集及信访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6日。根据市委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景洪市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市信访局和有关部门办理。根据巡察相关要求,市委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也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