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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统计局党组学习贯彻《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

  • 来源 :景洪市统计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2-03-18 16:51

3月9日下午,景洪市统计局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监督意见》)。会议由党组书记、局长张劲杰主持并讲话,局领导班子成员、中心(股室)负责人、党支部委员参加会议。


会上,张劲杰全文领学了《监督意见》,传达学习了国家统计局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视频会议精神和上级相关文件精神。


会议指出,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监督意见》,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统计工作的重视,对提升统计监督效能作出了具体规定,是准确检测评价经济运行情况、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

会议要求,全局党员干部要胸怀“国之大者”、树立全局观念,要进一步凝聚思想共识,全面抓好《监督意见》文件精神落实。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充分认识学习贯彻《监督意见》的重大意义,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统计监督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扎实有效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新要求。二是要认真贯彻落实《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中的“26个不得”内容,做到对标履职、对标自检。持续落实好统计执法“双随机”常态化、全覆盖,坚决依法打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三是要严格落实基层统计机构对源头统计数据的审核责任,坚决遏制“数字上的腐败”行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