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学习教育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景洪市统计局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培训会
- 来源 :景洪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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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2-01-27 15:54
根据《景洪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1月21日下午,景洪市统计局局组织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培训会,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劲杰主持,全局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会上,组织学习了《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实施细则》、《云南省宗教事务条例》等内容,会上还传达学习了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
会议指出,民族团结是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中国梦新征程上的共同意志和根本遵循。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不断提高对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扎实做好民族团结工作。
会议要求,一要坚持学习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要积极参与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工作中,形成齐抓共管、各尽其能的工作格局;二要努力营造团结互助的氛围,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和民族传统文化,各族干部职工团结和睦、关系融洽;三要重视抓好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推动各方面力量一起做好民族工作,凝聚起民族团结的强大合力。四要立足统计职能,为全市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等各项社会事业提供统计支持,主动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作中各项指标的统计监测,做好统计服务工作。
会上,参会人员就《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实施细则》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交流座谈,大家结合自身工作和生活实际,敞开心扉、直抒己见,从不同角度、不同方面,畅谈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对社会和谐稳定经济繁荣发展的重要性。此次座谈会,旨在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既提高了干部职工对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知晓率,又调动了大家参与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积极性,让每一个人都成为民族团结的宣传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