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司法局“民族团结进步5+”活动,为创建工作保驾护航
- 来源 :景洪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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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1-09-30 14:54
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景洪市司法局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以“弘扬法治精神,促进民族团结”为抓手,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期间,多措并举开展“民族团结进步5+”活动,全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
民族团结进步+公园。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广泛宣传民族团结政策,切实把民族团结进步作为基础性事业抓好抓实,景洪市司法局到孔雀湖公园积极参加由景洪市创民办联合多个部门开展的景洪市第22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活动现场,通过悬挂宣传横幅、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过往群众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宗教事务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民族政策、防电信诈骗等法律法规知识和惠民政策,并认真解答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引导民众提升学法守法意识的同时,进一步树立正确的祖国观、历史观和民族观。据统计,活动发放《景洪市创建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应知应会40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预防登革热等相关知识宣传资料15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8人次。
民族团结进步+单位。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景洪市创建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知晓度和参与率,切实筑牢民族团结一家亲意识,景洪市司法局大渡岗司法所联合乡派出所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进单位”活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广大
群众发放《景洪市创建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应知应会40问》宣传册,帮助大家了解民族知识和民族政策,倡导尊重民族风俗习惯,引导群众自觉增强民族团结意识,维护民族团结成果,树立有事找法、办事依法的理念,争当民族团结模范。
民族团结进步+农村。各司法所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为契机,走进村寨、走向集市等群众比较集中的场所,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咨询台等形式积极向群众发放法律援助、民族宗教、扫黑除恶、防范电信诈骗、打击跨境违法犯罪等普法宣传资料,大力宣传民族团结的概念、意义,向群众讲解与其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群众提出的各种法律问题给予积极解答,消除矛盾隐患。通过活动,让少数民族群众加深对民族政策的理解,把民族政策、民族知识的宣传教育寓与群众乐于接受的活动中,形成全社会重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良好氛围。
民族团结进步+博物馆。为丰富党史学习教育内容,进一步学习本土民族文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景洪市司法局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到西双版纳州民族博物馆参观学习。 博物馆内,精美的手工物品、漂亮的民族服饰、历史悠久的农耕器物、古老的傣文经书等等,整齐的陈列着,党员干部职工们整齐有序,驻足观看,深切感受了西双版纳州的历史积淀和文化渊源,感知先民们的智慧和成果,惊叹于劳动人民的聪明才智和巧夺天工。此次参观学习活动,加深了党员干部职工对西双版纳文化的热爱与了解,激发了探索和研究历史文化的兴趣,弘扬了中华民族精神,提升了全民文化遗产保护意识。
民族团结进步+互联网。创新宣传载体,转变宣传方式,利用“互联网+”的技术优势和传播优势,搭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互联网”线上平台,定期发布创建中国足球彩票、民族团结进步有关政策知识、创建好经验、好做法,并利用微信转发、qq群发等形式,让民族团结工作宣传更加到位,让全市各族群众在活动中全方位地感受到“石榴籽紧紧拥抱在一起”的强大力量,从而成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参与者、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的实践者。同时,为提升民族政策法规的知晓率,让各族群众把民族工作政策法规 “学起来”“用起来”,在景洪普法微信公众号开设了“民语亮典”“以案普法”专栏,定期推送与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知识,引导各族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