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切换成纯文本
  • 页面放大功能
  • 页面缩小功能
  • 页面配色功能
    • 页面原始配色
    • 黑底黄字白链接
    • 黄底黑字蓝链接
    • 蓝底黄字白链接
    • 白底黑字蓝链接
  • 十字辅助线功能
  • 示屏放大器功能
  • 页面后退功能
  • 页面前进功能
  • 退出无障碍

欠缴土地出让金?请注意!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1-06-16 09:33

为进一步规范景洪市土地市场秩序,规范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确保土地出让金及时足额收缴入库,保障全市经济平稳运行。2021年6月11日上午,景洪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召开土地出让金催缴约谈会,由党组书记、局长罗从元对涉及欠缴土地出让金的7家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

会议对各企业欠缴土地出让金情况进行了通报,向参会人员解读《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规定和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15〕58号)、《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21〕19号)等相关政策。

会议要求,涉及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克服困难,尽快筹集资金,限期在2021年6月30日前缴清剩余土地出让金,逾期仍未缴清的,景洪市自然资源局将启动法律程序依法追缴或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会议明确,自2021年7月1日起,景洪市自然资源局将按照财综〔2021〕19号文件规定,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全部划转税务部门负责征收,涉及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企业相关信息将同步移交税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