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警方多管齐下强化烟花爆竹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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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1-02-14 09:30
为切实加强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管控,有效减少环境污染和预防烟花爆竹安全事故,景洪市公安局把握节点,采取多项措施狠抓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提升群众守法意识
市公安局秉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宣传发动工作作为首要环节,在巡逻防控工作中积极深入社区、零售点,通过现场讲解、发放宣传单等方式教育引导群众不在居民区内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点,不采购无资质、假冒伪劣产品,鼓励群众主动举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多角度、大范围开展宣传教育,提醒群众禁放烟花爆竹,提高群众的文明意识、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
抓好源头监管和日常检查 强化社会面管控
市公安局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州、市有规定,开展对烟花爆竹销售点、燃放点的大检查,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管控措施,依照“节前强化源头监管,节日期间强化巡查检查”的工作思路,全面加强社会面管控。
春节前,市公安局组织民警对存在隐患,可能私藏枪爆物品的可疑场所及重点村寨、矿山等区域,集贸市场、出租房屋和废旧厂房等部位组织开展清查收缴,进一步强化落实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和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的源头监管措施。同时,从严查处从业资质、持证上岗、登记台账等工作,并要求商户逐项落实到位。
节日期间,市公安局组织警力,对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进行日常巡逻、宣传和查处,2月11日8时至2月13日12时,共出动警力1834人次,群防群治人员324人次,警车62辆次,在城区人员密集场所粘贴《通告》12处,对3500余人开展了安全燃放宣传工作,劝阻辖区居民燃放烟花行为546起,期间无燃放烟花爆竹伤亡案事件发生,有效确保了辖区社会公共安全。下一步,市公安局将加大对烟花爆竹店的日常检查力度,同时,加大烟花爆竹燃放危险危害、法律责任和典型案例等方面内容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尽皆知,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格局,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