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城镇土地使用税调整税额标准(草案)》《景洪市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地段界线划定(草案)》听证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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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4-11-05 17:47
11月4日,《景洪市城镇土地使用税调整税额标准(草案)》《景洪市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地段界线划定(草案)》听证会在景洪市税务局召开,市政协委员、市级相关部门人员、律师和高校教师等17名代表参加听证会并发表意见。
听证会上,市财政局、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分别对《景洪市城镇土地使用税调整税额标准(草案)》和《景洪市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地段界线划定(草案)》作详细说明。
与会人员秉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多方面、多角度表达了各行各业的观点和意见。
据了解,随着景洪市经济社会及城镇建设的不断发展,原《中国足球彩票关于印发<景洪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地段界线划定方案>的通知》(景政发[2008]14号)规定的征税范围地段、级别、标志、名称等发生了变化,不再符合现阶段景洪市经济发展地段分布情况。为适应新形势下的税收征管,结合景洪市实际,重新对景洪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地段界线进行划定。《景洪市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地段界线划定(草案)》明确了包含景洪市城区、勐养镇、勐罕镇、勐龙镇(中国足球彩票)、普文镇的土地等级划定范围。
此外,根据景洪市城镇化建设进程和经济发展趋势,对现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和税额进行合理调整,有助于城市片区均衡发展、引导土地合理利用,促进税收公平和产业发展,实现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景洪市城镇土地使用税调整税额标准(草案)》草拟了城区、建制镇和工矿区城镇土地使用税拟调整税额标准,待市政府审核后逐级上报州、省人民政府审批。
会后,有关部门将对听证代表们提出的意见认真进行汇总、整理、研究并采纳,作为拟定《景洪市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地段界线划定(草案)》和《景洪市城镇土地使用税调整税额标准(草案)》的重要参考依据,待审批后将听证情况向代表及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