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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农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留言时间 /2024-07-18 10:25 受理时间 /2024-09-05 16:11 浏览量/2487 审核状态/发布

请问农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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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24-09-05 16:50 回复部门/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状态/发布

普通门诊在实施药品、耗材零差率销售的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为25%。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0元。 门诊特殊病(24种):慢性肾功能衰竭、重性精神病不设起付标准,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90%;其他22种病种起付标准 1200元(一个自然年内只计-一次),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70%。年度支付限额为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门诊慢性病(23种):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60%。每增加一个病种年度支付限额增加200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不纳入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累计)。 住院医疗待遇: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及报销比例不同。 城乡居民基办医疗保险注院起付标准及支付比例 医疗机构级别起付标准(元) 支付比例 一级医疗机构 200 90% 二级医疗机构 500 80% 三级医疗机构 800 60% 省级及 省外医疗机构 1200 60% 注: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