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2023年第二轮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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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4-11-26 16:37
景洪市2023年第二轮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 |||
问题类型 | 问题描述 | 整改情况 | |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新时代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出了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督察发现,西双版纳州一些地区和部门对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识不到位,态度不坚决,工作成效有差距。(10个问题) |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 | 督察报告指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新时代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出了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但督察发现,西双版纳州一些地区和部门对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识不到位,态度不坚决,工作成效有差距。一些地区和部门对西双版纳州拥有良好的生态环境盲目乐观、习以为常,缺乏危机意识,对当地明显存在的环境基础设施落后、部分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下降等问题认识不足,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够,未能自觉将绿色发展、生态优先的理念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全领域。 | 1.厚植靓丽生态底色。一是持续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推行“公司+农户”合作模式发展林下经济产业,完成种植林下中药材430亩。完成野生食用菌保育促繁基地建设128亩。通过招商引资,成功签约云南宸合农林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开发林下中药材种植培育示范项目1199亩,目前完成80亩示范地建设。完成景洪市林草自然资源产值70.45亿元,比去年同期58.71亿元增长20%。争取林草项目资金0.36亿元。加快橡胶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开展省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二是推行“绿美+无垃圾”。2024年以来,已完成城乡绿化美化建设点位184个,绿化面452397.02㎡,完成率108.23%;完成植树量38626株,完成率123.15%;完成投资13458.29万元,完成率108.00%。三是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围绕“洁、光、修、文、改、管、服、色”八美理念,先后研究制定了《景洪市城市管理工作方案》《景洪市国土空间各类规划编制实施方案》《景洪市城区违法建筑专项整治方案》《景洪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工作工作方案》《景洪市打造最美旅游城市精细管理工作方案》等系列专项行动和长效管理方案,扎实推进“最美旅游城市”建设,启动“绿美”二期建设,对景亮路、清泉路等11条市政路、38个节点提升改造,改造面积10万余平方米。交通体系持续优化,有序推进机场四期改扩建、G214线景洪南过境公路、民航路(流沙河-214线)工程、景洪市么龙路延长线道路等项目,建成区路网密度6.26公里/平方公里。两污处理能力提升,持续推进地下管沟建设和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2024年新建、改建配套管网6.7公里,完成雨污分流改造4公里,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9.60%。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学习和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三年行动,全力推进农村“两污”治理,乡镇镇区生活垃圾设施实现全覆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88.89%,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75%。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66.67%,完成省确定年度任务目标。四是生物保护持续加强。全面推进林长制,加强动植物资源保护,创新打造“林长制”主题公园,成立林长制科研基地,各级林长开展巡林调研4887次。挂牌保护古树名木1127棵,古茶树(园)89座。加强亚洲象保护及防范,安装红外相机148台、智能广播47台,配备亚洲象监测员20人,完成西双版纳亚洲象保护工程建设(景洪市)项目3952.1亩,专人维护亚洲象电子防护围栏,有效缓解人象冲突。 2.印发《景洪市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目标绩效管理办法(试行)》,《景洪市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将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纳入负有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考核内容。2024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共召开30余次专题会议,20余次调度会议,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现场进行督导检查,及时研究解决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 3.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党内政策法规、乡村振兴政策纳入干部重要培训学习内容,组织参加024年低碳节能环保与绿美云南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专题等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培训。 4.每年均有固定的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资金,如,城乡绿化美化建设完成投资13458.29万元。 |
(二)统筹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不力 | 督察报告指出:西双版纳州是我省生态环境质量最好、生物多样性最丰富、森林覆盖率最高、国家级口岸最多的州(市)之一,拥有得天独厚的生态优势、资源优势、区位优势。西双版纳州研究探索“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双向转化不够,生态资产和生态产品价值底数不清,橡胶、口岸经济、生 物医药等七个重点产业呈“小、散、弱”状况,生态优势、资源优势、区位优势没有充分转化为经济优势和竞争优势,发展速度、成果与三大优势不匹配,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水平还不高。 | 1.紧紧围绕橡胶、普洱茶、数字经济、生物医药(傣医药)、口岸经济、文旅康养、热带水果等7大重点产业,着力建链、补链、强链,加快构建景洪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梳理出七个重点产业项目清单,共87个,总投资912.27亿元;其中,文旅康养项目16个,总投资643.41亿元;橡胶产业项目16个,总投资35.96亿元;热带水果项目17个,总投资22.85亿元;生物医药项目5个,总投资1.81亿元;口岸经济项目14个,总投资152.33亿元;普洱茶产业项目7个,总投资45.32亿元,;数字经济项目15个,总投资41.8亿元。 2.绿美工作。2024年城乡绿化美化建设点位186个,计划完成绿化面积41.80万㎡,计划完成植树量3.14万株,计划完成投资12462万元。截止9月,已完成点位132个,正在建设点位37个,暂未建设点位17个。累计完成绿化面积38.6868万㎡,完成率92.55%;完成植树量3.4116万株,完成率108.77%;完成投资11732.074万元,完成率9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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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典型问题整改销号滞后 | 督察报告指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景洪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本是治污设施却沦为“污染源”,西双版纳州明确的整改时限为2022年年底,至本次督察进驻,该问题整改虽然已通过省级现场验收,但仍未取得通过省级验收的正式书面意见。 | 2023年8月31日已取得省住建厅正式验收书面意见。 | |
(四)典型问题整改举一反三不足 | 督察报告指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景洪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本是治污设施却沦为“污染源”问题整改被动应对,举一反三不够,减少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的办法措施不多,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有待提高。督察发现,景洪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部分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在线监测超标问题时有发生。勐海县、勐腊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存在管理不规范、库容不足、渗滤液处理能力不足等问题,勐海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收集池已满负荷,督察进驻前才紧急租用一套500吨/天的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勐腊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收集池基本满负荷运行,事故应急池存储渗滤液已过半,丧失应急功能,渗滤液外溢风险大。 | 1.景洪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原130立方米/天的渗滤液处理设备因使用年限长,维修成本高,经第三方检测已无法使用,于2023年8月20日完成报废处置。 2.加强水质在线监测和COD监测系统设备运维工作,已在渗滤液处理设备上安装氨氮去除离子交换系统,极大的降低了超标情况出现,出现超标情况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备,并定期开展自行监测每月1次,从2023年8月至今,共计监测了15次,均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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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中央污染防治资金项目效益发挥不够 | 督察报告指出:为改善南腊河、罗梭江等流域水环境质量,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分两期对西双版纳州给予支持,分别为2607.3万元、1741万元。两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均于2019年5月获得西双版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其中一期批复投资7147万元,实际投资2763.12万元,二期批复投资4251万元,实际投资1875.86万元,两个项目实际投资与批复投资差距过大,根据实施内容调整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尚未批复。同时,部分已建成项目运行不正常、治理效果差,现场检查时勐腊县勐仑镇曼纳览村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根据现场监测结果,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分别超标0.4倍、0.5倍、1.34倍、1.77倍。部分村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备安装运行问题突出,景洪市勐龙镇拉祜新寨2台净化罐未安装到位,景哈乡累讷村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因变频器故障,搅拌泵、加药泵、电磁流量计、产水泵等损坏无法正常运行。 | 完成勐龙镇拉祜新寨净化罐和景哈乡累讷村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问题的排查。 | |
(六)油烟和社会生活噪声长期扰民 | 督察报告指出:历次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均指出,景洪市烧烤油烟污染和噪声扰民问题,群众反复投诉得不到根本解决。督察发现,景洪市对发展地区特色夜间经济和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的关系研究不透,源头防控不力,防止社会生活噪声扰民的措施办法论证不充分;景洪市监管部门对油烟净化设施保持正常使用监管不力。2020年至2022年,西双版纳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受理涉及景洪市油烟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问题分别为655件、1255件、2338件,占景洪市生态环境问题投诉量的99%、98%、82%。督察进驻期间,收到涉及景洪市油烟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问题的投诉件数量占景洪市投诉量的48%,油烟和社会生活噪声扰民问题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 | 1.2024年1月15日组织有关单位召开方案编制推进会对《景洪市烧烤布点及提升改造方案》的内容进行了讨论研究,方案经过修改2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及修改,于4月29日组织规划专家及相关单位召开专家咨询会。目前已编制、修改完成《景洪市烧烤布点及提升改造方案》,于7月8日取得批复市政府批复。 2.对新、改、扩建的餐饮单位(食品摊贩)实行环保、食品安全双重审核把关,要求餐饮操作场所产生油烟的设备上部加设附有机械排风及油烟过滤的排气装置。集中约谈了夜市开办方,督促履行集中管理责任,落实夜市烧烤每日巡查工作制度,并与夜市烧烤经营户签订《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告知承诺书》。目前,已完成5个夜市201户餐饮(含烧烤)摊主承诺书签订。成立7个巡查整治工作组,按照每周不少于三次的频次开展餐饮油烟常态化巡查整治,2024年以来,共计出动人员1747人次,巡查餐饮服务单位4494户次,开展餐饮店油烟排放快速检测15户,对发现的未正常使用、未正常清洗维护、油烟快速检测超标的经营单位下达整改意见书累计254份,对整改不到位的餐饮单位立案查处2起,实现城区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施安装率达到100%。 3.一是依托市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专班,累计出动人员345余人次,检查滨江夜市、龙舟夜市、长龙夜市等地以及居民区附近烧烤摊、酒吧、KTV等噪音场所412家,签订承诺书87份,约谈负责人42人,下达整改通知书40份。二是针对全市生活噪声问题,全市公安机关各派出所开展噪声专项整治722次,投入警力1676人次,检查夜市、烧烤摊、酒吧、餐厅、KTV等2804家,签订承诺书452份,向易产生噪声的经营场所业主累计下达《噪声管控主体责任告知书》《对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法律责任宣传告知书》2239份、《工作提示函》75份,下达《整改通知书》125份,办理噪声扰民行政案件115起(当场处罚31起、一般行政处罚84起),约谈36家场所业主。二是市政府分管领导组织政府督查室、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对各乡镇、街道、农场就相关分管工作开展巡查督导,下达督查督办通知书7份、工作提示8份。 4.有序推进景洪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完成自动监测系统7个点位的选址和论证,于9月9日召开景洪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建设推进会,完成7个点位的现场踏勘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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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新时代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出了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督察发现,西双版纳州一些地区和部门对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识不到位,态度不坚决,工作成效有差距。(10个问题) | (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动不力 | 督察报告指出: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印发的《西双版纳州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要求景洪市到2022年年底实现主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截至督察进驻,景洪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缓慢,并且在推进过程中与省级有关部门沟通不够,对标《云南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2023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要求还存在差距,没有及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点任务。景洪市旅游高峰期餐厨垃圾产生量达25吨/天,而现有2座合计处理能力为15吨/天的餐厨垃圾处理中心部分机器停运,餐厨垃圾处理速度慢。 | 1.景洪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实施方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务会已研究通过上报市人民政府。 2.告庄餐厨垃圾处理中心已完成设备修复正常运行,泼水广场餐厨垃圾处理中心处理设备配件难以维修,已向市住建局申请资金重新购买设备。 3.加快推进景洪市厨余、易腐垃圾处理处置中心建设项目前期工作。 |
(八)地级饮用水源取水口调整推进缓慢 | 督察报告指出:2011年省人民政府批复的景洪市澜沧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点为景洪电站坝址上游5公里右岸。景洪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实际取水口位于澜沧江上景洪电站坝址处,为电站库区漂浮物集中区,与省政府批复的点位不一致。景洪市于2013年12月启动取水口及保护区调整方案修编,拟将取水口位置调整至目前取水位置,分别于2015年2月和2018年6月将取水口及保护区调整方案上报省人民政府,均未获得批准。根据《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景洪市城区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原取水口改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原取水口改迁工程将由景洪电站坝址处取水点移至景洪电站坝址上游7公里处。截至督察进驻,取水口调整工作才取得发改部门同意调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正在发布招标公告,进展较为缓慢。 | 1.景洪市城区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及原水取水口改迁项目于2022年11月3日取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2023年3月27日取得政府下达由景洪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单位的批复;2023年5月23日取得发改同意调整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2023年6月,取得景洪市自然资源局的规划及预审意见;2023年9月13日,完成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2023年10月19日,完成监理招标。2023年12月地勘单位进场。2024年2月6日取得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2.2024.9.6取得《中国足球彩票关于景洪市城区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及原水取水口改迁项目属于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的认定意见》;2024.9.9取得《中国足球彩票关于景洪市城区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及原水取水口改迁项目用地征收工作的批复》;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和水资源论证报告已按专家意见修改,提交专家再次审核;目前环境技术编制单位正进行水气声渣的监测,监测时长20个工作日后,进行30个工作日的公示,监测数据公示完毕后出具生态评价,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预计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批所需时长90个工作日。项目累计完成产值9034762.44元万元,占子项工程总产值53.13%。其中城区供水管网更新改造DN800管道安装2130米,道路路面恢复213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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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部分地区河长制责任压得不实 | 督察报告指出:部分基层河长存在履职不到位情况,河道不同程度存在“乱占、乱堆、乱排、乱采”等行为。在向有关县(市)分管领导(兼任河长制领导小组副组长)了解情况时,对其承担职责不清楚,对其分管的有关河道情况心中无数,河长制标牌设置、河道径流等不了解。 | 1.压实河(湖)长责任。一是实行双组长制。实行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的市级河(湖)长制领导小组,进一步规范河(湖)长工作,及时调整更新河湖长、督察长、检察长名单,同步更新市级河(湖)长公示牌104块。二是落实河长责任。完善市、乡、村、村小组四级河湖长制管理网络,现有四级河湖长661名,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自上而下河湖长管理模式。2023年以来三级河湖长巡河湖22511次,村小组常态化巡河湖。持续开展“河长清河”行动,2024年以来,投入人数13917人次、车辆(机械)517辆次,清理河道1567.39公里,清理垃圾974.87吨,全市6个地表水国考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为100%,市级自主监测3条重点河流纳板河、南昆河、勐养河全部达到Ⅲ类及以上水功能区标准。全市县级及以上和12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率为100%。 2.强化监督检查。一是2023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河长制工作督察13次,市政协组织开展河长制工作督察16次,向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河湖管理情况2次,并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在各级河长公示牌显著位置设立了举报电话。二是坚持动态新闻报道与强化示范引领相结合,2023年至今在“景洪发布”微信公众号和景洪融媒APP累计发布推广“党建+河(湖)长制”工作、河湖治理相关工作96篇。其中,《共绘河湖治理新画卷》《景洪市:守正创新真抓实干 奋力开创河湖治理工作新局面》《西双版纳:以绿美为答卷 以实干促清绿》《云南西双版纳景洪:“问题河”变乡村“水岸新景”》分别在人民网、云南水利、学习强国等平台发布,澜沧江景洪段被新华社、半月谈选中拍摄《万水千山》系列纪录片,于2024年5月播出,被省、州、市多个平台转发,浏览量多达72.8万。三是建立问题清单制,2024年以来针对各级巡河督察发现问题,印发整改通知、督办函共计24份,发现问题57个,已整改53个,其余4个问题正有序推进当中,通过加强沟通协作、强化责任追究和持续跟踪改进等措施,保障问题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3.推进“河(湖)长+检察长”“河(湖)长+警长”,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河湖安全专项执法行动。一是全面落实河湖警长制。2023年至今,市公安局收到市水务局移交线索6起,其中,破案1起,销案1起,退回1起,正在侦办3起。二是深化“河湖长+检察长”。2023年至今共办理涉水类公益诉讼案件18件,办理破坏河湖生态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3件,实现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三是完成“四乱”、碍洪整改销号。2023年至今动态排查完成17个“四乱”问题的整治工作。完成1个妨碍行洪突出问题的整治工作。四是坚持协同联治。2024年5月11日,与勐海县、勐腊县开展“河湖长+检察长”“河湖长+警长”协作暨河道采砂管理、河湖库“清四乱”等联合巡查,履行跨界河湖联防联控联治合作协议,召开跨界河湖联防联控联治联席会议,开展“党建+河长制”“河长清河行动”“巡查检查”和交流座谈等系列活动。五是加大执法力度。2024年开展执法检查80次,出动执法人员247人次,出动执法车辆86辆次,取缔非法采砂点3处,销毁采砂设备5套,河道采砂立案6起,水土保持立案1起,收缴水行政处罚款35.2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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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监督管理不到位 | 督察报告指出:西双版纳州《关于做好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到2020年初步建立废旧农膜重点县、重点作物、重点区域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全州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0%。督察发现,西双版纳州推动农业固体废物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不到位,废旧农膜主要以人工捡拾为主,回收难度大、成本高;废旧农膜回收点少,回收后的农膜转运困难,较远区域存在焚烧现象。勐腊县无废旧农膜资源化利用企业,仅有一家农膜回收企业,收集范围主要为勐满镇和勐捧镇;勐海县仅有一家农膜回收加工企业正常运行,收集范围主要为勐遮镇、勐混镇等农业大镇,其他偏远乡镇未有效收集。勐腊县南赛河村香蕉种植地有大量香蕉套袋被随意丢弃,南腊河两岸有大量废弃农膜积存。 | 1.已制定《景洪市2024年农膜回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年度目标任务;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农膜回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农场加强农膜回收工作宣传培训,加大巡查检查力度,督促种植户及时捡拾回收废旧农膜。今年全市使用农膜作物(香蕉、玉米类、西甜瓜类、蔬菜类、水果类等)累计种植面积113377.2亩,使用农膜量1284.27吨,回收814.38吨,回收率63.41%。 2.积极推进2023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项目。通过项目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通过补助的方式,全市初步建立重点作物、重点区域的地膜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初步构建市场化运行机制,项目区地膜回收率达到83%以上。目前已落实推广面积4.7万亩;全市各乡镇街道共设立有农膜回收企业、网点12家;并初步建立了各乡镇行政村农膜回收点83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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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然生态保护存在薄弱环节。良好的自然生态系统和丰富的生物多样性是西双版纳州的鲜明特征。督察发现,西双版纳州部分地区和部门在自然生态保护中还存在不少短板和薄弱环节。(2个问题) | (十一)人象和谐共生问题需进一步解决 | 督察报告指出:近年来,随着我省野生亚洲象种群数量不断增多,“人象冲突”矛盾突出。西双版纳州在应对“人象冲突”矛盾中被动应对,缺乏前瞻性制度机制,未充分利用民族自治州立法权,对亚洲象保护进行创造性、针对性立法。面对“人象冲突”中带来的各种社会经济问题,资金筹措渠道有限,亚洲象损毁农作物的补偿标准虽经多次提高,但仍然偏低,受损群众保护亚洲象热情和积极性不高。 | 为缓解人象冲突,2022年景洪市完成亚洲象食物源基地建设1000亩,2024年已完成亚洲象食物源基地建设4000亩。其中景讷乡2000亩,投资80万元;中国足球彩票2000亩,6个人工硝塘,投资100万元,项目均已完工通过验收。2023年完成了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改革工作,由原来投保60万元提高至180万元,各项农作物补偿标准由原来的50%提高至70%左右。2024年野生动物公众责任险已完成投保招标工作。 |
(十二)生态修复工作推进滞后 | 督察报告指出:玉溪至磨憨铁路位于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勐养隧道一号斜井弃渣场、勐养隧道进口小田坝表土堆存场、16标段一号拌合站3个点位从2018年被生态环境部发现并通报。2021年9月,中国足球彩票要求土地复垦义务人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有关弃渣场的土地复垦工作。截至督察进驻,3个点位未完全按照环评和土地复垦的审批要求完成生态恢复或土地复垦等工作,整改进度缓慢。 |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成员由各股室长组成,并制定了景洪市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方案。 为加快工作推进,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自督导整改3次,专班工作人员现场指导复垦10余次。于4月19日分别对大渡岗农场和勐养农场下发落实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整改通知书各一份,5月28日向国营勐养农场下发关于加快对玉磨铁路临时用地项目土地复垦整改不到位的通知一份。通过积极整改,3个地块达到了种植条件,全部种植了坚果、玉米以及苜蓿菌草,长势良好。6月20日组织州生态环境景洪分局、市林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和市交通运输局专家到现场检查并开展初验,专家一致同意通过初验。已待州局终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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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报告指出:全州65座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修复仅完成自然修复7座,治理工程进展缓慢。勐海县大部分非煤矿山多年处于停产状态,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和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 | 1.2023年,将景洪市32 座历史遗留矿山纳入西双版纳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实施方案。 2.2023年分批次完成历史遗留矿山的勘查报告、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 3.项目分三个批次推进:第一批次玉烘石场等4座矿山,主要采取工程修复措施,项目于2023年10月底全面动工,2023年11月现场已完成征拆补偿、场地平整、临时设施搭建、临时道路等工程。目前正在进行矿山削坡卸荷、土方回填、截排水沟施工等工程内容,目前完成产值约3000万元,完成占比33.91%。第二批次半坡寨七一五石场等21座矿山,主要采用辅助再生修复措施,项目于 2023年8月初进场施工,目前已完成14座矿山,已完成产值约656.79万元,完成占比约80%。项目计划于2024年7月30日前完成全部施工工作,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验收销号。第三批7座矿山,主要以转型利用为主,不能转型的矿山进行生态修复。目前正在进行勘查设计报告编制及转型利用手续申报工作。本子项目计划于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施工工作及建设用地手续办理工作,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验收销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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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不力。西双版纳州在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中,部分领域成效不明显,部分区域环境质量形势依然严峻。(6个问题) | (十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效不稳固 | 督察报告指出:2023年1—7月,景洪市、勐海县、勐腊县空气质量优良率与2022年相比分别下降6.2%、6.2%、11%。督察发现,西双版纳州大气污染防治内源管理“粗账”转为“细账”的功夫下得还不够深,持续发力、久久为功还不到位。景洪市榕林时光、雨林澜山等建设项目部分运输车辆未经冲洗、密封,物料未实现全覆盖等,施工工地及其周边扬尘突出,“六个百分百”管控不到位。景洪市龙舟广场、江边夜市、曼阁水果市场夜市、油乡夜市等,油烟治理设施装而未用、用而不管现象较为普遍;景洪市荘苑小区附近的烧烤摊,烧烤油烟未采取任何防治措施直接排放。在景洪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曼迈胶厂的炉窑仍用原煤,煤炭燃烧废气及扬尘问题突出。勐海县秸秆综合利用率不高,焚烧现象仍然突出。 | 1.1月7日,召开2024年景洪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暨景洪市大气污染防治启动会,在会上启动了2024年景洪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挥部,研究讨论了2024年景洪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并对2024年春节期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2.2024年春节期间,组建了7个市政府领导带队的工作组到禁燃区开展巡视检查工作,2月10日上午,根据除夕夜出现4个小时重度污染的紧急情况,及时下发《2024年春节期间加强大气污染管控的紧急通知》,加强烟花爆竹禁燃区管控、全城增湿、气象预报、烧烤油烟管控等方面措施管控。 3.重新整合景洪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实时发布空气质量形势分析,指挥调度开展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4.2024年2月2日起,布设使用2台颗粒物激光雷达、备用1台;布设使用1台风廓线雷达,初步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期,相关数据应用于专报10次。经分析研判,初步识别本地源和区域传输颗粒物的空间分布特征。 5.3月15日制定印发《景洪市2024年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工作方案》,同时,在各个重要节点、重点时段及时印发《关于2024年春节期间加强大气污染管控的紧急通知》等有关文件,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分工、提出保障措施,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落细见效。 6.今年以来,根据《中国足球彩票关于印发〈景洪市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方案〉的通知》(景政办发〔2020〕207号)的有关要求,共启动3次应对响应,同时根据应急响应期间出现的污染天气情况,9次调整了应对级别,积极应对污染天气应急防控。 7.各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农场社区共同发力,在全城集中开展增湿降尘、扬尘精细化管控、严管餐饮油烟、垃圾秸秆严厉禁烧、从严监管工业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等有关工作,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56441人次,执法车辆55128辆次。 8.2024年1月1日截至9月23日景洪市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为266天,按照空气质量指数类别区分:优164天,良90天,轻度污染12天,中度及以上污染0天,空气质量优良率95.5%,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7微克/立方米。 |
(十四)橡胶行业生态环境保护不到位 | 督察报告指出: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印发的《西双版纳州橡胶加工行业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于2023年2月底前完成全州73家橡胶加工企业的“一厂一策”和专项治理工作,并于2023年5月底前建立健全企业环境管理体制机制,规范环境管理。督察发现,部分橡胶加工企业生态环境问题仍然突出,勐腊县热源制胶有限公司、田野橡胶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等存在凝胶块(原料)堆存场未密闭,臭气逸散较严重,无收集和处置措施,污水治理预处理设施等未采取加盖密闭等治理措施。 | 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景洪分局持续加大对景洪市辖区内各橡胶加工企业的违法查处力度,2022年对2家橡胶企业废水超标外排情况进行了处罚,罚金合计81.5万元,其中:移交公安行政拘留1起,也是全州第一起生态环境领域移交公安案件。2023年,景洪市组织开展了专项督查行动,对纳入橡胶加工整治的41家企业开展全覆盖现场检查,对正在生产的8家企业开展臭气委托检测,针对臭气超标排放的4家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 |
(十五)橡胶采伐地块更新造林不及时 | 督察报告指出:全州共计2512公顷橡胶采伐地块未按《采伐作业设计》规定及时更新造林,占全州橡胶种植面积454073公顷的0.55%。 | 截止11月26日,共整改完成地块388宗12909.35亩。 | |
(十六)部分断面汛期污染问题较为突出 | 督察报告指出:西双版纳州部分断面水质不稳定,存在跌出优良水体风险。2021年以来,流沙河勐海水文站、补远江小勐仑大桥等国控、省控断面水质月均值均出现跌出优良水体、甚至下降为Ⅴ类水质问题,水环境质量波动大。尤其是雨季个别断面污染负荷增加,总磷污染问题突出,补远江小勐仑大桥断面国控自动监测站数据显示,2021年至2023年6月有51个时段汛期污染超标的首要污染物均为总磷;南腊河勐腊水文站断面、勐捧岔河断面,南果河勐阿水文站断面等汛期首要超标污染物均为总磷。 | 1.提升完善监测体系建设,加强水环境质量日常监督管理,强化水质监测数据分析研判,定期开展水质采样监测,按周、按月编制水环境质量专报,为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数据理论支撑。 2.组织实施景洪市乡镇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综合治理等项目,有效填补一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短板,对水环境质量稳定提升起到明显作用。 3.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重点排污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测监管,及时识别企业排放异常情况,杜绝非法排污行为,以橡胶加工行业污染防治专项整治为重点,提升改造污水处理系统,保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总磷指标达标排放。 4.2024年1—9月,全市6个地表水国考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为100%,市级自主监测3条重点河流纳板河、南昆河、勐养河全部达到Ⅲ类及以上水功能区标准。全市县级及以上和12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率为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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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景洪市龙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疆锋铁矿尾矿库环境污染风险较大 | 督察报告指出:景洪市龙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疆锋铁矿尾矿库的尾矿废水暂存于回水池中预备回用,但尾矿废水回水池容积较小且部分抽水设备损毁,尾矿废水无法完全回用,导致尾矿废水渗流、漫流外环境。根据企业提供的2022年8月22日和2023年5月10日《尾矿库废水检测报告》显示,尾矿废水锰浓度分别超过《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的2.12和3.69倍。 | 1.景洪市龙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疆锋铁矿尾矿库已将回用池改造成渗滤液收集池,增设回用水泵,具备防漫流功能和应急功能,已修复损坏的水泵;水泵一用一备,安排专人值守。 2.2023年9月至今,对景洪市龙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现场检查X次。企业自行定期开展地下水、尾矿库废水监测,根据2024年自行监测报告显示,地下水监测井分别达到或优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类标准,尾矿库废水符合《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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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明显滞后 | 督察报告指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处理等工作推进滞后,截至督察进驻,全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为31.96%,距离35%的年度考核目标还存在一定差距。景洪市村庄垃圾设施覆盖率为56.06%,要完成70%的任务目标压力巨大;勐腊县为56.14%,距离60%的目标任务也还存在一定差距。同时,“重建轻管”问题突出,生活垃圾治理有关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村庄的垃圾设施无人管理。根据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2023年二季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情况的通报,西双版纳州农村卫生户厕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多项指标位居全省后列。 | 1.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先后整合乡村振兴、环保专项、市级生态转移支付等资金3490万元,推动18个行政村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储备重点河流流域治理项目4个,持续推进资源化利用项目谋划储备,已具备施工条件行政村8个、正在谋划5个。截至2024年9月24日,景洪市81个行政村共57个行政村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治理率70%,提前完成省、州、市确定的年度任务目标。 2.景洪市776个自然村中,573个自然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至景洪市处理,自然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为73.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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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突出。一些地区和部门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重视不够、推动不力,“两污”治理设施历史欠账多,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不匹配,处理规模和处理能力等达不到发展需求,风险隐患突出。(3个问题) | (十九)三县(市)普遍存在雨污分流不完善 | 督察报告指出:各县市普遍存在雨污分流不完善,进水浓度低,城中村、老旧城区与城乡结合部不同程度存在管网错接漏接、雨污混流、管网老旧破损等问题。勐腊县城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为71.8%,2020年至2023年6月,勐腊县污水处理厂进水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在137毫克/升—165毫克/升之间,进水浓度较低。 | 1.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新建、改造及雨污分流完成2.1公里。 2.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整治污水管网破损漏损、错接混接、雨污混流,完成2.3公里排水管网改造。 |
(二十)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能力不足 | 督察报告指出:各县(市)推动城市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不到位,随着旅游人口的剧增,生活垃圾处置的压力日益剧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日清运量超过300吨地区,加快建设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云南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要求,“十四五”期间西双版纳州应完成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模1200吨/日、新建生活垃圾小型焚烧厂规模200吨/日,合计规模1400吨/日。截至督察进驻,景洪市新建成1座日处理规模750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450吨/天的项目仍处于前期工作阶段;勐腊县应完成新建规模200吨/日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目前仅获得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推动进展缓慢。 | 2023年5月4日,景洪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正式接收景洪市生活垃圾,6月9日,完成并网发电,正常运行。已拟建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 | |
(二十一)乡镇垃圾处理设施问题突出 | 督察报告指出:西双版纳州3县(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未覆盖全部乡镇,仍有部分乡镇自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其中,勐海县建有11个乡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勐腊县建有5个乡镇生活垃圾简易处理(堆放)场。部分乡镇垃圾清运不及时,生活垃圾填埋设施建设标准低,污染防治设施不健全,运行管理粗放,产生的渗滤液未经处理或简易处理直排外环境等问题突出。勐腊县勐伴镇生活垃圾堆场目前承担3个乡镇的垃圾处理,该垃圾场处置场堆放带较长,属简易填埋,堆场表面覆土,底部无防渗措施。 | 景洪市9个乡(镇)镇区生活垃圾均由景洪市城乡综合服务有限公司转运至景洪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理,所有乡镇自建生活垃圾填埋场已取缔销号,镇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已达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