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发布14号通告:入景人员排查管理新规定!
- 来源 :傣乡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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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0-02-28 16:59
为贯彻落实好《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的实施意见》《云南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应用“云南健康码”开展入滇人员排查的通知》和《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实施意见的通知》(西疫防指发〔2020〕25号)文件精神,结合景洪市目前疫情形势,景洪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及时调整优化对入景人员的排查管理工作方案。现就入景人员排查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从即日起,对入景人员严格执行《云南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应对“云南健康码”开展入滇人员排查的通知》规定,不再执行《关于景洪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分类防控措施的通告》及《关于进一步强化社区网格化管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景疫防指发〔2020〕26号)文件规定。即:不再依据景洪市分区分级分类防控措施对入景人员进行分类管理,所有入景人员只需扫“云南健康码”,再根据扫码系统提示的红码、黄码进行核实、追踪、排查和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是对入景人员扫码后,系统显示红码的人员,若健康状况无异常,就地集中隔离14天。若同时有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等症状者,立即送定点医院隔离诊治。二是对入景人员扫码后,系统显示黄码的人员,就地排查留观。对于排除新冠肺炎感染可能性的人员,系统推送至入景人员目的地,交由社区随访管理。对于不能排除新冠肺炎感染可能性的人员,进行居家隔离或者集中隔离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