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专办员的通知》的通知
- 来源 :景洪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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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1-10-22 08:51

景财综采〔2021〕2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场、度假区、园区管委会,市委和市级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现将《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专办员的通知》(西财法采发﹝2021﹞6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云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专办员制度严格执行。
二、请各预算单位务必于2021年4月30日前将确定的专员名单,通过“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中的“信息管理”模块“预算单位专办员”栏,向我局备案政府采购专办员名单。
附件:1.28号附件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专办员的通知.pdf
2.28号附件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专办员制度的通知(云财采〔2021〕4号).pdf
景洪市财政局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