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机构情况
- 来源 :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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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4-10-21 16:29
一、机构设置:
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中国足球彩票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中国足球彩票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设10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消费者权益保护与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食品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药品不良反应检测中心)、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股、知识产权监督管理股、两反和价格监督管理股。
二、机关职能:
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市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 州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 经批准后监督实施。规范和维护市 场秩序, 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涉及市场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并监督管理。
(三)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济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四) 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五) 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贯彻执行国家反垄断制度措施和指南,依据授权负责开展垄断协议、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六) 负责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推荐中国驰名商标,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七) 负责指导广告业发展,依法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八) 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开展物价执法、盐业执法工作,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照生产经营行为。
(九) 负责质量管理。组织实施提高质量水平发展战略、名牌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质量档案。负责质量综合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兴市工作, 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
(十)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一) 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依法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依法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承担中国足球彩票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 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等工作,发布与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
(十三) 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四) 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修订工作和标准化工作。
(十五) 负责统一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六) 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 产权战略。负责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十七) 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开展指导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负责涉及市场监督管理的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
(十八)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卫生监督管理。负责监督实施国家保健食品标准,负责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安全监测和评价。
(十九) 承担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食品质量监督抽查。
(二十) 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
(二十一) 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负责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负责依法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及消费环节餐饮服务有关人员的培训,资格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二十二) 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依法对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监督管理,发布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信息。依法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制剂管理规范。开展对药品经营使用、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督管理。负责对辖区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抽样。
(二十三) 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消费类格式合同条款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二十四) 领导和管理所属事业和派出机构的工作。指导与本局业务有关的社会团体工作。
(二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六)职能转变。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全市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管理,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提高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市建设。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促进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放宽知识产权服务业准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3.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加强对知识产权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的信用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5.提高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推进市场主体从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景洪市公安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市公安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予以协助。
2.与景洪市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联合建立食品安全生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3.与景洪市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和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市卫生健康局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市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管理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5.与景洪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全市盐业行业管理,依法实施食盐专营监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市食盐质量安全监督和管理。
6.与景洪市医疗保障局有关职责分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市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药品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打击涉及药品安全方面的问题,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
(二十八)将下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主管部门。原事业单位机构维持不变。
三、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景洪市勐混路15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30)
联系方式:0691-2134616
传真号码:0691-2143301
邮政编码:666100
负责人姓名:穆春林
四、领导简介
党组书记、局长 穆春林
简历:男,回族,1979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职责分工:主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非公经济组织党委、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军
简历:男,哈尼族,1977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职责分工:协助党组书记、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委书记工作;负责党风廉政、负责登革热防控、乡村振兴、信息化建设、保密与档案(国家安全)、意识形态、财务、人事、政府信息公开、老干工作、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统一战线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党委信息(社情民意)报送、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负责药品安全、禁毒、艾滋病防治等工作。
副局长 常丽梅
简历:女,彝族,1985年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民盟。
职责分工: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残联、红十字会、妇女儿童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创建卫生城市、健康县城、慢性病防控、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河长制、粮食安全、普洱茶专项。
党组成员、副局长 鲁开江
简历:男,汉族,1975年8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职责分工: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依法治市、依法行政、法治建设、信访、平安建设、扫黑除恶、反恐、“互联网+市场监管”指挥中心、旅游市场整治等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岩罕艳
简历:男,傣族,1975年4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职责分工: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创文、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质量强市、政务服务(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深化改革、经济普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和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招商引资、知识产权保护、打击侵权假冒、林长制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