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党纪 明规矩 强党性 ——景洪市统计局举办党员领导干部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
- 来源 :景洪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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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4-05-08 18:42
4月29日至30日,景洪市统计局举办党员领导干部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深研细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局党组书记、局长唐墁作动员讲话,全体党组成员参加学习。
本次读书班采取集中自学、领导领学和专题辅导、分组研讨相结合的方式,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成效明显。读书班上,领导干部结合工作实际,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增第一百三十九条针对统计造假、统计造假失察的处分规定进行了重点学习研讨,并指出:“统计造假”被纳入《条例》处分范畴,对防治统计造假、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端正党风政风、促进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下一步市统计局要继续加强数据质量全流程管控,从严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加大统计法治宣传力度,不断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营造统计部门良好政治生态、促进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
读书班要求,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市委工作要求结合起来,同落实州委、市委年度重点任务结合起来,同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结合起来,同阶段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持续推动党员干部思想作风、能力素质、观念意识转变和提升,时刻保持自省自警自律,始终做良好政治生态的引领者、营造者、维护者。要注重方式方法,把握好“怎么学”的问题。在“学”上下功夫,把精力用在“学纪”上;在“悟”上下功夫,把心思放在“知纪”上;在“明”上下功夫,把标尺放在“明纪”上;在“守”上下功夫,把言行放在“守纪”上。
读书班强调,要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锤炼过硬作风,奋力担当作为,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深入贯彻执行《条例》,持续增强统计监督力度和效能,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牢牢守住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为景洪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服务和保障。
签发:唐墁 审核:高娥 拟稿:寸静淑 联系方式:2203339